新来的这桶他没敢吃,都给兔子了,那兔子边吃还边生气,耳朵直立立地竖得老高,一张毛毛脸也板着,莫名有点老气横秋的感觉。
沈月岛看得直笑:“你怪谁啊,谁让你那么好抓啊,而且我也没抓你啊,你自己撞我身上的。”
要说他能抓到这兔子也是贼。
彼时沈公子刚从小溪里挖了两个大河蚌,洗干净了拿大树叶包着要给霍深送过去,就看到前面树底下有一撮儿棕毛在洞口趴窝,那层毛毛盖着的就是它肥美的臀部,胖得一动毛都跟着抖。
逮兔子肯定比挖河蚌厉害啊,沈月岛当即丢了河蚌,左看右看地找到一丛宽叶草,拿打火机把草点着,很快一股白烟就从草上着了起来。
他在后面大喊一声,那兔子吓得头也不回钻进窝里,沈月岛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等兔子进去了他就把那把草放在洞口晃晃,兔子闻到烟味以为着火了,就会从另一个出口逃出来。
这种私人的树林里没人打猎,兔子又没什么天敌,安逸生活过久了,一个个把自己养得又胖又懒还迟钝,挖得连通的洞不会很长。
沈月岛站在原地等了半分钟,就看到三米外的另一个洞口冒出一撮儿毛。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直接趴地上用身体挡住洞口,胖兔子火急火燎地钻出来直接撞他怀里,把自己撞得晕头转向,沈月岛乐坏了,颠颠儿地跑过去和霍深显摆。
当着下属的面,霍深不好长篇大论溢美之词地夸他,但看他仰着脸叉着腰一副“赶紧夸我”的模样又不忍心冷落,就在屏幕外拉拉他的手,拍拍他身上的土,用口型说了句:你怎么这么淘。
沈月岛挑着眉看他一眼,表情挺骄傲——这刚哪儿到哪儿。
确实,让他调皮捣蛋他有一身的本事,满肚子坏主意,如果不是当年的变故和这七年折磨,他估计长到三十岁看到兔子了还是会趴地上逮。
可是没有人能天真一辈子,能天真的都是被人好好护在手心里的。
他过了十八岁就再没被人护过了。
兔子放走了,沈月岛在溪水里洗了把脸,马不停蹄地去给自己找新乐子,一点闲不住。
脚下忽然踩到一块硌脚的、滑溜溜的东西,他蹲下来,看到土里露出半截玻璃瓶口,挖出来是一只昨天霍深拿来给他装花的那种玻璃酒瓶。
瓶里灌满细沙,瓶口还用细绳绑着。
漂流瓶吗?
不对啊,谁会往那么浅的小溪里扔漂流瓶。
他正愁没事干,于是兴致勃勃地把瓶子打开,沙子倒出来,跟着滚出一颗粉色的砖土质感的小圆球,咕噜咕噜滚进了溪水里,登时像泡腾片一样冒起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