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敬在舟山附近的海域等了两天,郑和的舰队才缓缓地出现。
“呜呜呜!”
悠长的号角声,宛如来自远古的旋律,能够穿透时间、空间。
两支舰队简单地交流了一番,廖镛命最后的舰队南下。
他们已经是殿后的一支了。
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
大海的壮阔,令将士们心潮澎湃。
王守敬站在甲板上,狂风刮得船速快了一截。
大船随着海浪晃悠,水手的脑袋都在发晕。
“志恒,上来。”廖镛吆喝一声,他已经登上了船首楼。
无数的海鸥,横掠而过。
王守敬迎着风,攀了上去,跟廖镛打了招呼。
廖镛拿出一杆火铳,装药塞弹,而后交到王守敬手中。
“来,试一下。”
王守敬没有客气,接过以后,瞄准了飞掠的海鸥。
砰!
一声火铳震响,停留在桅杆上的海鸥,四散逃窜。
竟有两只掉到了甲板上。
“哈哈哈!”
“志恒好枪法!”
廖镛畅快地大笑着,这是航行中为数不多的乐趣了。
“惊弓之鸟罢了。”王守敬觉得有意思,继续装填弹药。
“大人!”
“这速度太慢了,不如加速前进吧。”
甲板上,有将士跃跃欲试。
“好,全速前进!”廖镛声嘶力竭呐喊道。
副官勉强听到了军令,擂鼓传达。
船首船尾的大鼓,嗡隆作响。
操帆手齐齐拖动控帆索,扎扎地收紧,硬帆大橹齐起。
旗舰迅捷破浪。
“我听说,一些极西之地的人,叫红毛番。”
“可他们都很白,有的很黑,没见过红毛的。”
“莫非是女子才如此?”
廖镛很好奇,他见过传教士,但没见过他们的女人。
“广钟莫非动了心思?”
“他们的女子也很白,没有红毛的,只是长久不洗澡,身上容易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