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个政治目标服务。
下列几点特别应作为贯彻墨西拿纲领的做法:
1.必须用所有(阿登纳自己标出——引者)考虑到的方法
促进首先在六国之间的一体化,这不仅仅是指总的(横向的)一
体化方面,而且也涉及到适当的(纵向的)部分性的一体化。
2.因此,一开始就要在可能范围内努力建立一些合适的共
同机构,以便本着这个伟大政治目标的精神建立起六国之间的牢
固联系。
3.这次开得不错的,关于商讨建立欧洲共同市场——这是
一种类似国内市场的市场——的会议必须强调把它开到底。同时
必须建立拥有决定权力的欧洲机构,以保证这个市场履行它的职
能,同时促进政治方面的继续发展。
4。从共同市场这一思想出发,也必须努力在交通方面建立一
个六国之间真正的共同体,这特别适用于航空事业;对有关这方
面的生产、购置和管理的一体化计划在原则上加以拒绝或拖延执
行,在政治上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5.这对于动力,特别是核能方面是同样适用的,在政治方
面迫切需要消除有关这方面的任何怀疑,而怀疑我们是否还跟过
去一样仍然拥护墨西拿声明,根据这一声明,应该成立一个拥有
决定权的、设有联合机构和有着共同资金以及其他实施办法的欧
洲原子能联营。美国人如他们正式声明过的一样,在欧洲原子能
联营看到了一种政治发展的决定性的因素。欧洲原子能联营与欧
洲经济合作组织相反,它有着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美国人准备大
力支持这样一种原子能联营。
另一方面,根据世界上普遍的看法,和平利用原子能实际上
是与制造原子弹的可能性分不开的。因此,德国试图完全由自己
控制原子能可能会引起外国极大的猜疑。如果个别原料由欧洲共
同经营是出于安全方面的需要——德国当然不应受到歧视,而且
它的研究工作和工业必须得到尽可能充分的发展余地——,那我
们是更不能加以拒绝的。
我请你们把上述所提出的几点作为联邦政府政策的原则(基
本法第65 条),并照此执行。
阿登纳(签字)
1956 年1 月19 日于波恩
这篇指令,实际上概括出阿登纳对欧洲一体化振兴所持的所有基本观
点,在这里全部将它引述出来。像阿登纳所说的,它也代表了这一时期联邦
政府政策的基本原则。
斯巴克报告出来之后,各国结束了有关全面和部门经济一体化之争,但
在具体方式上仍有很大分歧,比如关于原子能问题。从阿登纳的指令中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