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登纳主持了第四个谈判日的会议。会议一开始,他就讲,关于昨天晚
上的谈话,他有三个问题还需说明:第一,联邦政府要起草一个关于同苏联
建立外交关系的信件;第二,双方交换同昨晚谈话主题有关的文件;第三,
起草一个关于谈判的最后公报。
果不出所料,苏联人对第二点提出非议,苏联人坚持,他们的君子诺言
应当是足够了,要求提供文件依据是对苏联领导人不信任的表示,并且是带
有侮辱性的。最为重要的是,赫鲁晓夫说按这种做法就使建立外交关系附有
先决条件,而这些早已被苏联政府在互换照会中明确加以拒绝了。
“我的先生们,”阿登纳很严肃地说,“至于说不信任,那是确实谈不
上的!在我个人来说,有了你们的诺言就完全可以了。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
能作决定的,还有联邦内阁和联邦议院。我请求你们考虑了下我的年龄。人
们不可能知道我还会活多久,如果对这样的问题只有诺言的话,你们可以想
象到其中的困难。”
无论阿登纳怎样要求,苏联方面仍然毫不让步。赫鲁晓夫居然断言联邦
德国也拘留了二十万以上的苏联公民。莫洛托夫紧随其后,责难说美国一些
反苏组织通过联邦德国的帮助放出带有反苏东宣传资料的大气球。
反复激辩之后,苏联方面在阿登纳坚持的国际法保留权问题上作出了些
让步。阿登纳要求毫不含糊地明确:无论如何不能由于德苏建交而承认所谓
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或者是承认奥得一尼斯河边界。苏联人最后认为,既然
联邦德国方面要考虑国际法后果,他们也不反对联邦政府持有这些保留,并
且,保留权的声明形式可以由联邦政府决定,可以以信件形式,也可以向新
闻界发表有关声明。
阿登纳选择了书信形式。国际法上,只需把这单方面的声明传达到另一
方,保留权就有了法律效力。在飞离莫斯科的那天,阿登纳给布尔加宁发了
一封信,信中写道:
“部长会议主席阁下,趁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机
会,我声明:
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政府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并不是承认现时双方领土的占有
状态。德国疆界的最终确定留待和约来解决。
2.和苏联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不意味联邦政府改
变了关于在国际事务中有权代表德国人民以及关于在那
些目前尚处于联邦政府的有效统治权之外的德国地区政
治状况的法律观点。”
在关于释放战俘和其他被拘留在苏联的德国人问题上,阿登纳尽管没有
获得有关书面保证,布尔加宁和赫鲁晓夫却当着德国全体代表团成员的面,
一再重复作过了的保证,并放宽了获释德国人的范围。赫鲁晓夫表示,“我
们向你们保证,按照你们提供的清单找到的人,只要他们是德国籍公民,我
们就会交给你们。请相信我们的诺言。”阿登纳和布尔加宁一起把释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