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温德尔出现在一条杂乱肮脏的小巷中。
这条小巷并不是哥谭那条最为著名的“犯罪巷”。但因为周围有着数量众多的□□集团,这条小巷也成为了哥谭犯罪最高发的场所之一。小巷“臭名远扬”,奈何连接着夜场和棚户区,为了能在深夜尽快赶回家,它仍是不少流莺的必经之路。
至于温德尔为什么会知道这里?
五年前,他在这里第一次遇见蝙蝠侠。
小巷。披风。
落下的星星。
一切仿佛近在眼前。
只是这一次,流泪的羔羊已经变成了坚毅的护卫。
……
“就这么点钱?你不是在街边站了好久了吗?”凶神恶煞的声音从小巷深处传来。那里没有路灯,黑暗里看不清人影,却能听到女孩小声的啜泣以及男人严厉的逼问。
“求求你,今天生意不好,只接到两个客人……只有这一点,求求你!”女孩怯懦地回答。她的声音又软又轻,还带着年轻女孩独有的那种软糯鼻音,听上去无比惹人怜爱。
“太少!”男人粗暴地打断,随即响起一声耳光,以及女孩吃痛的呻|吟。“这点可不够。不过你运气不错,我今天愿意大发善心……”
女孩的感激声连绵不绝。
今天真是自己的幸运日。她在心底庆幸道。
“我明天一定会努、努力接更多的客人,我会……”
女孩的声音戛然而止。一只粗糙冷硬的手摁在她的胸口。
她突然明白过来了,悲哀地明白过来了。像她这样的人,怎么能奢求幸运二字。
“剩下的数,拿这个抵。”男人笑了几声,用力搓揉着手下细腻的肌肤,随手扯掉女孩的外套,拍了拍她的屁股:“转过去,自己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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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沉默地转过身。
她的眼睛木然地落在破败的墙壁上。
星光昏暗,月色朦胧。墙壁上用血液一样鲜红的喷漆写着:婊子!后面跟着一串模糊的电话号码。看到这两个字,她不知为何竟有些想笑。她将头重重抵在“婊子”上,冷漠地等待暴行来临。
但恐惧并未到来。
一件衣服轻轻落在她的肩头。柔软、芬芳、温暖,一如她幻想中的那样。
她猛地转过身。
面前站着一个高大的人影,他银发金瞳,美得超凡脱俗,与这简陋肮脏之地格格不入。月光淋在他的长发上,散发出一股柔和隐约的银色光芒。他缓缓开口,声音轻柔得像是一场梦境:“别害怕。没事了。”
她盯着他看了许久,突然笑了一声。笑声凄怆悲凉,如同啼哭。片刻后,她擦干脸上的泪,用从未有过的刻薄语气斥责道:“外地人,滚远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在哥谭,多管闲事是会死人的!”
“他曾经在企鹅人手下办事,你杀了他,企鹅人不会放过你的。”
她的眼睛在求救,她的话语在推拒。
女孩躲在他的外套下浑身发抖,却不断催促他转身离去。
温德尔长长叹了一声,心里百味杂陈。
他其实想说很多。比如他勉强也可算作哥谭人,又比如他没有杀掉这个混混,只是弄晕了他,再比如企鹅人不会为一个喽喽出手,就算动手,他也不怕……但对上那个女孩的眼睛,他突然什
么都说不出来。
沉默半晌,温德尔轻声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叫神眷。我会看着你。”
女孩的面上闪过一丝动容。她抓着自己身上雪白的外套,嘴唇嗫嚅了几下。她听说过他,可她不知道该不该信他。迟疑中,她的视线越过神眷。看到那逆光站在巷口的身影,她怔愣了一秒,随即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