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祖孙两人的惨死之后,黎天明就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能像个凡人一样,蝼蚁人生。
祖孙两无意中也给了他一个启示这年头盗墓随时都会掉脑袋,但是换种方式,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一本万利。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饥荒年代,所有的文物跟粮食一比都不值一钱,半斤白糖就能换到一枚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扳指,那么一斤粮食呢?一百斤粮食呢?一千斤粮食呢?
民间多古董,只要有足够的粮食,不愁换不到更多的宝贝。
黎天明敏感的直觉告诉自己,饥荒不会持续太久,只要饥荒一过,那积存的古董将会千倍、万倍的价格倒手,未来自己就富可敌国。
而且跟盗墓相比,捣腾粮食这点风险简直像不存在一样。
至于换粮救人命这事儿,黎天明可是一点没考虑过,反正粮食就那么些,有人吃就会有人饿。有人生就会有人死。
躺在供销社冰凉的木板上,一个“伟大”的想法在黎天明心中逐渐明晰起来。
但是靠他黎天明自己是无法完成这个事业的,粮食换古董,要走街串巷,要捣腾粮票……这是一项水中淘金的大活儿。必须有帮手有大量可靠的帮手。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成大事,就要发动群众的力量。
……
黎叔躺在那里脑海翻腾的时候,不远处也有一双阴鸷的目光在盯着他。
老头子越来越不行了,虽然六十岁了,但是身体跟七老八十一样羸弱不堪。
上次陕北盗墓对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见过大风大浪的老头子在阴沟里翻了船,还被人啄瞎了一只眼。
那次失手,损失了整整一队精兵强将,就剩他们两个人逃了出来,这是天意,刀疤金心里想。
对于黎叔,刀疤金是越来越不满了。
自己跟他已经几十年了,从十几岁的小伙子,到现在五十几岁的老汉,自己半辈子都是在给老头子做牛做马,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老头子不仅抠门,而且处处管着自己,稍有不如意就是一顿臭骂。经常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让自己难堪。
这低声下气给人当狗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看着黎叔躺在那里吸着氧气瓶,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刀疤金竟然有种幸灾乐祸的心情。
“要是老头子撑不住,两腿一伸,这份偌大的基业就是我的了!”
刀疤金也被自己心头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第一三六章:金银兄弟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金子仍旧魁梧粗壮,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
在黎叔的众多手下里面,论掰手腕、比力气,自己当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要说打架的话,那帮小子三、五个一起上都不是对手。
在这些人里面,除了黎叔,自己应该是最的了,只要眼一横,谁都要打个哆嗦。
之所以有这样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习武不辍,从来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这一点连黎叔都得佩服。他从老头子的眼神里能看得出来。
但是他心里知道,自己确实老了,明显感觉床上那事儿已经力不从心了。
每次逛窑子都得白花钱,想想就有些不甘,尤其是自己手头并不富裕。
按理说,以刀疤金的身份和资历,混到现在当二当家绝对是够格了,但是老头子还是坚持让他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后生以同辈相称。
大师兄……想想老头子给自己定的这个辈分他就不爽。
你就比老子大几岁而已,还要老子天天称你叔……黎叔、黎叔,叔你妈个头!
金子跟银子兄弟两是黎叔收的第一批手下,如果按照现代企业流行的员工编制的话,黎叔是no。001、他就是no。002。
兄弟两是跟着黎叔白手起家的,立过无数汗马功劳。为组织受过伤,流过血这种功绩,在古代可是开国元老,不封侯封爵什么的就已经很对不起了,没想到却沦为为大师兄……
每次那些毛头小子叫自己大师兄,他就忍不住想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