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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郑南音,”我咬牙切齿,“你长大以后会是个泼妇。”

“月考考卷发了,请家长签字。”她依然笑眯眯的,怪不得我说她会变成泼妇的时候,她没有跳起来打我,原来她是求到我头上来了。

“找三叔三婶去。我不是你家长。”我恶狠狠地说。

“不行。”郑南音使用她一贯的无辜的口吻,“我们刘老师说了,他要看见郑老师的签字。”

我打开一看,愣了一下:“78,还行啊。比我想象得好。”

她笑得更加无辜:“我也觉得还行,不过满分不是100,是150。”

“什么——”我对准她的屁股踹了一下,“你还有脸说。”

“我去校长那儿告你,你打学生——”她委屈地瞪着我,“谁让这个考卷设计得这么糟糕嘛!非得折过来折过去的,我就是这么折来折去的时候不小心把两面没做的题折进去了,没有看到——”

若琳(6)

“去死吧。”我丝毫不予同情,“你是不是猪啊。”我戳戳她睡衣上的麦兜的脑袋,“还穿这种衣服,还穿,你就让它潜移默化你吧,你蠢死算了。”

“那好。”她认真地点头,“明天换,换成那件印着柯南的。”

“签字,签字。”我一边寻找着钢笔,一边敲了一下她的头,“我就签四个字怎么样:笨死算了。或者我签一句话:早恋影响学习。”

“哥哥!”她哈哈地笑,恐怕只有这种笑声才配称为是银铃般的。每一次,听着这样的笑声,看着她娇嫩的小面孔,我就没有了任何脾气。

“有不懂的地方就去问老师,不好意思问刘老师就回来问我,”我习惯性地唠叨两句,突然想起了什么:“你那个苏远智考了多少?”

“忘了,一百多吧。”她努力地想了想,还是想不起来,我说过的,她智商低。

“既然人家比你学习好,在这点上你就应该向人家学。尽管我看他不顺眼,可是你们俩既然交朋友,就趁机会多学学人家的优点——”

“你有完没完。”她捂耳朵。

“还有,给我记住了,不管他怎么要求,你都不准跟他上床,在你考上大学之前绝对不许做这件事情,懂了没有?”

“臭流氓——”她尖叫,捡起枕头来砸我。

“行了,你可以滚回去睡觉了。”我把考卷还给她。

“等一下,哥哥。”她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身子朝我凑了凑,“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干吗?”我作惊恐状,“又要跟我聊‘感情’?”

“我听说,小叔年轻的时候跟他班上一个学生好过,小婶为了这个和他离得婚,是真的吗?”

“你听谁说?”我想我的表情变得严肃了。

“其实早就有人这么说,不过我过去没有当回事。今天我们班同学有人议论来着,说是在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帖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要是再听见有谁这么说,就去大嘴巴抽他。”

“求你了,哥哥,告诉我吧。我又不会去乱讲。我已经是大人了呀。”

“其实我并不知道多少。真那么好奇,你就去问郑东霓吧,她那时候是小叔班上的,自然知道得比我多。”

“东霓姐姐今天痛经,她很早就睡了,你以为我不想问啊。”她噘嘴。

那是我们大家的禁忌。我是说,十年前的那件事情。隔了这么久,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段时间大人们避着我们,神情紧张而复杂地谈话,依然记得半夜醒来隔着门缝看到的客厅里透出来的灯光,大人们个个正襟危坐,夜再深也没有散的迹象,当时的小婶翻来覆去的一句话:“三哥,三嫂,你们对我的好我记一辈子,但是我要离婚。”还有那个不时被我偷听到的,代表羞耻和罪恶的名字,唐若琳。没错的,我自己都没想到我对这个名字印象会这么深。

没有谁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开始的。或者最初,那无非是一个优秀的语文老师对一个作文很好的学生的偏爱。渐渐地,事情的性质起了变化。郑东霓说,那个叫唐若琳的女孩子是瘦小和苍白的,性格孤僻,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在同学里人缘不好。当然了,若她能像郑东霓那样从小被一大群男生追着捧着,她自然不会稀罕一个欣赏她的语文老师停留在她身上的关注的目光。可是偏偏,她就是掉进去了。

我确信,事实的真相,绝对不是外界传闻的,男老师引诱无知女学生那么猥琐的版本;也不会是三叔三婶认为的,小叔只是因为跟小婶感情一直不好,所以一时糊涂犯了错。人们总是愿意为身边发生的事情寻找各种各样复杂的理由,却往往忽略了最简单的那种可能性:若是抛开老师和学生这种尴尬的身份差别,一个28岁的热情天真的男人,和一个17岁的敏感早熟的女孩子之间,为什么不可能产生一点真正的感情?

热情和天真,或者说,因为天真所以热情,是我们家的大人们共同的特质。大伯,我爸爸,还有小叔——可能只有三叔是个例外。他们秉性如此,然后就像块吸铁石那样,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人海里和他们同样天真的女人。天真其实不是一个褒义词,因为很多时候,它可以像自然灾害那样,藉着一股原始,戏剧化,生冷不忌的力量,轻而易举地毁灭一个人。我想小叔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这个。所以在身败名裂之后,他选择了收敛。

也不能说是选择吧。人其实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的。

我清楚地记得,在整件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曾经的小婶搬回了自己的娘家。因为小叔又重新变回了单身,所以学校收回了分给他的那套公寓房,于是他搬进了学校当时提供给单身年轻老师的宿舍。50年代建造的房子,阴暗的楼道里一股刺鼻的,腐朽的味道经久不散。我去帮着小叔搬家。十几岁,正值青春期的男孩子其实非常高兴能帮大人们做些体力活,因为这可以证明他已经长大了。不过,其实那天,我14岁的,茁壮的力气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此格外尴尬。所有的家具和电器都让小婶拿走了,小叔的行李只剩下几只简单的旅行袋,和几架子的书。在那间单身宿舍里,我只好非常仔细,甚至是过分热心地整理那些书。一本一本,分门别类地把它们码在那张铁架床的上铺,那张简易的床看上去岌岌可危,我稍微用力一点地放置那些书的时候,都可以感觉到它轻微的晃动。然后,灰尘就从油腻发黑的床板上漂起来。我沮丧地发现,我必须要把这些书全体搬下来,把这个床板重新好好地擦一擦才可以。

“你有没有不要的旧背心,毛巾什么的?”我犹疑地问小叔,那些天来,我很怕跟他说话,因为我知道他很怕跟我说话,所以我才觉得手足无措的。

“有吗?”我重复了一遍,“用来做抹布。”想到清扫我就头疼,因为必须要到走廊尽头那个更为昏暗和腥臭的厕所去打水。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小叔和小婶过去那套小小的,温暖明亮的一室一厅。然后,终于切肤地明白了,小叔已经摧毁了他自己的生活。

然而这只不过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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