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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第二十条(第2页)

正在细细琢磨几份诉状的孙掌柜诧异地看向李显:我还没看完呢,你就发现不对了?

“哪里不对?”甄鑫凑到李显边上,看着他手中的诉状问道。

肩膀被肩膀挨着,让李显觉到微微的不适,可是心里却又闪过一丝莫名的感动。

“这几份诉状,证据其实都不足定罪。不过有一项可令天海阁及甄公子立时陷于牢狱之灾的命案,为何却没人提起诉讼?”

甄鑫面色不善地看着李显,你的意思是担心我不被关起来吗?

“是哪件命案?”孙掌柜皱着眉头问道。

“前天有十来个人冲入天海阁,其中一个横尸当场,这事你们都忘了吗?”

甄鑫与孙掌柜面面相觑,还真给忘了!

最近杀人杀得有些多,忘了这不是在海上,好歹也是个有法制约束的城市。

起码表面上是有的!

只是大喇嘛是为了保护高宁而杀的人,甄鑫下意识就把这事给忽略了。虽然若是自己当时在高宁身边,也必定会出手杀人,可是毕竟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是,这凶案发生在天海阁里,若要追究,作为大掌柜的自己是无论如何是躲避不掉的。

“这个,该算是正当防卫吧?”甄鑫不确定地问道。

“正当防卫?什么意思?”李显与孙掌柜同时问道。

古代没有正当防卫的概念吗?

好像后世这个概念也不太清楚……

哦,有个第二十条!

“就是,比如你要杀我,我为了保护自己,结果一不小心把你给杀死了,这个就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

李显与孙掌柜一起摇着头。

“我要杀你,你可以反抗,但不能杀我。你把我杀了,就得偿命。”李显说道。

孙掌柜补充道:“你可以把他抓捕送官,但不能自己将他杀死。如果是衙役追捕犯人,犯人持械抵抗拒捕被杀,无罪。”

甄鑫咝地抽了口冷气。

意思是反抗时还得掌控好火候?

意思是大喇嘛杀了那贼人就得抵命,史护卫若杀了那衙役,也一样会被判斩。

还好,他只是伤了对方。

“那具尸首呢?”李显问道。

对啊,那么大的一具尸体,后来去哪了?甄鑫望向孙掌柜。

“乌坚巴直接处理掉了。”

“怎么处理的?”

“我,我得问问他……”

李显沉吟道:“如果尸首没有焚毁,就让他带上尸首去投案。”

“这是为何?”

“杀人者,若是隐匿尸首,罪加一等。”

“你的意思,是让乌坚巴来背这个锅?”对于那位极其耐揍的大喇嘛,甄鑫谈不上有多少感情,可是毕竟也算是天海阁的免费员工。这种杀人偿命的事,让他一个人去扛,着实有些说不过去。

“不!”李显淡然说道:“这几个案子,看似繁杂,重要的不是判官怎么审,而是在法庭之外的工夫,是否做足了。”

孙掌柜颔首:“工夫,总在诗外。”

这天下,都是一般的黑啊……而且黑得一点也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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