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你怎么又来了?人家不是跟你说了吗,我跟楚大哥在一起很安全地,你就别担心了,快回去吧。”诺依莎娃嗔道。
“阿娃你……舍妹玩劣,让府君见笑了。”波斯曼有些尴尬。
楚刚暗暗点头,赞同波斯曼的说法,这小屁孩确实很能折腾。
“二哥,你说什么呢,你快回去了……”当着楚刚的面被自己二哥诽谤,诺依莎娃直翻白眼,催促波斯曼快离开。
“好吧,你也长大了,不能再任性了,出门在外,你要听府君的话,别给府君惹事……府君,给府君添麻烦了,舍妹就拜托府君了,鄙人告辞。”波斯曼言罢,迅速蹿回马背,不给楚刚说话的机会,一撇马头,打马便走,动作那个快啊,就跟火烧眉毛似的。
“娘…娘哦……这有没有搞错?”看着原路返回的红衣剑卫,楚刚傻眼了,总感觉波斯曼那家伙是巴不得自己拐走他妹妹,有他这么当兄长的吗?难道他对自己的人品就这么有信心?
“楚大哥你别傻看了,嘿嘿,你是不是要回镜湖领?这路我熟,你听我的,往那边走,翻过几座山……”诺依莎娃有些得意洋洋。
楚刚:“……”
第三百十五章 那一刀的后果(上)
诺依莎娃说楚刚是自己最崇拜的偶像,自己对楚刚的事了如指掌,早就想着要去镜湖拜楚刚做大哥,因此研究过从自己家出发到镜湖的线路。
诺依莎娃好像并没有说谎,领着楚刚策马执缰,跋山涉水,遇城过城,时不时地逮住个人问一下路,只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就把楚刚带到了镜湖山脉。
与诺依莎娃接触的时间长了,楚刚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这小屁孩了,也不再反对她叫自己大哥,这一路过来,诺依莎娃上蹿下跳,忙前忙后,进城时食宿什么的全由她安排,当然也由她付钱,是个好孩子!
“听人说镜湖有好多瀑布,还真的有好多瀑布。不过,楚大哥你的领地很差劲。”
踏马云层上,远眺着千瀑挂山川的镜湖主峰,诺依莎娃趴在麒麟驹的阔背上,双手托着下巴,扑闪的大眼睛有些失望,镜湖领好像比昌平城还差劲,山脚下,房子什么的好像都是新建的,人口也不多,不过,那些人大部分都是顶着野兽脑袋的妖族,很好玩。
“小朋友你懂什么,已经不错了。”与诺依莎娃不一样,楚刚对现在的镜湖很满意,要知道,十多年前楚刚刚到镜湖时,镜湖才真是荒山野岭,现在的镜湖已经有点城池的样子。
“这还不错?都荒山野岭了,这镜湖的灵气好像也不怎么样,楚大哥这么威风的大人物。怎么能住这样地地方?”
诺依莎娃还是觉得镜湖配不上楚刚,“楚大哥不是攻下了双头狮圣的普兰城吗?为什么不开府普兰城?人家虽然没有去过普兰城,但也听说过,普兰城被双头狮圣与九尾狐圣经营了上万年,应该错不了。”
“这事我心里有数。”楚刚成竹在胸。
镜湖不要说跟普兰城比,就是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这三处原天妖王领地也比它强。
而普兰城,应该是楚刚名义上的那九千八百座山头的领地内。最好的一块风水宝地,不但是人口数量、城池规模。还是灵气的质量,都是最好的。
因此楚刚现在绝口不提天耀府地事,真要开设天耀府,正式出场登上领主界的大舞台,也不是小小地镜湖,非普兰城莫属。巍峨雄浑地狮圣宫,只要换块匾额。就可以拿来当天耀府办公,连装潢的手续都省了。
但楚刚也有自己的打算,日后开府普兰,这鹿泯江南北的万禽山、桐公岭、沙田渡、青牙城就是自己领地的北疆,毗邻领主联盟,战略位置突出,在地处中央的镜湖建城,能将四块天妖王领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为中央潜龙之地。
“咦?楚大哥,你的条件很艰苦哦,就一座小竹楼,比我住地那座别院还寒酸。”来到镜湖上空,诺依莎娃瞪大眼睛夸张地怪叫道。
这镜湖就是一座山顶湖泊,湖中大小岛屿耸立。但看来看去,建筑就只有湖边的一幢竹楼,孤零零地,毫不起眼。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小朋友,你没有听说过吗?”楚刚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言下之意,就因为有了他楚刚,镜湖才因而名扬天下。
诺依莎娃闻言弯着脑袋一想。重重点头。确实有道理,镜湖是什么地方不要紧。要紧的是,镜湖是新一代化境大师楚刚的驻地。
“我们下去吧,晚上让你尝尝镜湖的特产。”镜湖也不是诺依莎娃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寒酸,至少镜湖底还有三条天然水道,其中一条水道中有“五行灵禾”,另一条水道里生长着极其味美的“舞大刀鱼”。
“什么特产?”
“你吃到嘴里就知道了。”楚刚轻拍火鸣地脖根,示意火鸣下去,脑袋也开始变形,很快就变成了一颗黑熊脑袋。
“啊?这一招很酷哦,怎么变的?楚大哥你要教教我……”
“有空再说。”楚刚敷衍道。
此时,在竹楼前的湖滩上,恭候着一堆人。有云默、安吉普、残狼、老田螺精罗滔、母蛇妖小美,让楚刚意外的是,迎接自己的人群中,还有卫刀营全体成员。
“恭迎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