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李寻欢一样,对魏武的武力值心服口服。
大道殊途同归,只要知道一条路,就可以走出自己的路。
魏武轻笑道:“信念。
当李兄可以将信念灌注到小李飞刀之中时,那时候的小李飞刀才是真正的例不虚发。”
李寻欢眼睛一亮,如同一个醉汉瞬间清醒。
这些年他已经陷入了瓶颈,不知如何让飞刀更上一层楼。
而且失去林诗音之后,他更是不进反退。
如今听到魏武这么说,他醍醐灌顶,瞬间明悟。
知道的方向,接下来就是沿着这个方向,一步一步走向山巅。
魏武并未理会李寻欢,而是看着阿飞,语重心长道:“阿飞,你的剑法很好,几乎可以说冠绝年轻一代。
但还远未达到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境界。
所以一柄好剑对你尤为重要。
就拿习剑来说,大致可分为几个境界。
手中有剑,心中无剑。
手中有剑,心中有剑。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手中无剑,心中无剑。
无剑胜有剑。
你现在也不过是手中有剑,心中有剑的境界。
而且这柄剑是我为你量身打造,你不要忙着拒绝,先看看。
若看过之后,还是不喜欢,我也不会勉强你。”
“好的,大哥。”
阿飞点点头,伸手将长匣中的剑拿出来。
剑鞘被黑布缠绕,剑柄也被黑布缠绕,朴实无华,处处透着低调朴素。
唯一惹眼的就是剑鄂。
剑鄂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雄鹰张嘴吐出剑身。
阿飞缓缓拔出剑,剑身哑然无光,古朴内敛,没有一丝张扬,给人厚重冷静之感。
剑刃看似毫无锋芒,却能吹毛断发,切金断玉。
当阿飞拔出剑的那一刹那,他就彻底喜欢上了这柄剑。
就如同看到蒙面女子揭下面纱后,一见钟情,彻底沦陷。
说什么饿死也不迟,结果是真香!真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