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这是少爷亲自做的红烧肉,您多尝尝。”
说了一句话之后,张婶便走了。
在外人看来,方若臻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但在方府的所有仆人眼中,方若臻是一个好主人,这么多年来,他从不对仆人肆意打骂指责,即便是犯了大错,也只是说几句便过去了,与外界传闻的暴虐完全不同,方若臻反而非常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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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外面如何议论,他们作为方府的一份子,也从不参与,反而会出言反驳。
“方兄,孟儿看来是长大了,还知道给你做饭,不像我家那个小子,把我的一张老脸都丢尽了。”
金景一想到自家那个不孝子,直恨得牙根痒痒,在外他都不敢说金阳是自己的儿子,虽然他说不说都没区别。
若是他知道自己儿子还看小黄书,估计要原地爆炸,幸好,他还被蒙在鼓里。
“金兄说笑了,圣人云:君子远庖厨,孟儿怕是自此以后做不了君子了。”
“方兄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的那张老脸都要笑开花了。”
方若臻微笑着打开盖在碗上的盖子:“先尝尝,看看这孩子的手艺怎么样。”
金景吸了吸鼻子:“咦,还挺香,就凭这香味,肯定难吃不了。”
方若臻也有些讶异,他本不对方孟的手艺抱有希望,只盼着能下咽便可,没想到刚一出场就给了自己一个大逼斗。
“唔……好吃好吃,”金景可没有这么多心理活动,年轻时练就的手速此时完全展现出来,瞬间吃了三块滑腻的红烧肉。
方若臻见他如此陶醉,顾不得想那么多,跟着品尝起来。
“肥瘦相间,香甜绵软,入口即化,”方若臻享受的闭上眼睛:“真是人间美味啊。”
金景可没那个闲情逸致掉书包,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多吃一点。
当方若臻睁开眼睛时,碗里的红烧肉只剩下小半碗,他顿时怒吼道:“姓金的,你要不要脸?这是我儿子给我做的,你要吃,让你儿子给你做去。”
“我要是吃了我儿子做的饭菜,你第二天就可以参加我的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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