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就拉着方孟往外走,方孟一个瘦弱的大男人,哪里是她一个身强力壮的小女子对手,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就被拽出门外。
“这……各位,那我们走了?”
方孟迟疑。
苏韶摆摆手:“去吧,不过方公子,日后要多走动走动啊。”
“那是当然。”
苏静舟告别了哥哥,然后偷偷将一个袋子塞进了李若从的手里,便头也不回的上了马车。
“小弟弟,你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说说呗。”
李若格一上车,就抓着方孟询问。
“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方孟知道这孩子以前养尊处优,但是经过这一年时间的变故,她显然已经将以往千金大小姐的包袱扔掉了,完全将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孩。
“唔……首先是米饭,这个一定要多,然后是肉,羊肉我喜欢吃,也一定要有,还有甜食,我以前最喜欢吃甜食了,可是这么久,我都没有吃过,你最好是多准备一些,我要吃一整天。”
“都是小事。”
蜜饯和米饭家里有存货,羊肉倒是存不了。
古代,百姓能吃的肉很少,羊肉算是最常见的一种,然后是猪肉,但是猪肉的腥臊味太重,根本无法下咽。
相比之下,羊肉的膻味还算是能接受的范围。
想到这里,方孟觉得可以做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经常做饭,什么卤肉、红烧肉、梅菜扣肉、回锅肉,甚至有名的封肉他都做过,虽然比不上专业人士做出来的味道,但也算是美味。
随着烈日变得柔和,他们也抵达了方府。
方孟揉着屁股,一脸幽怨的第一个下了车。
这年头,出趟远门还真不容易啊。
太受罪了。
“少爷,您终于回来了,”他一露头,就被等待多时的王同发现了。
“怎么了?”
这大叔是方府的管家,府内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他来处理,哪里有时间在门口迎接自己。
“是金少爷,他来了。”
哎哟我去。
这二货怎么来了。
方孟一时间有些头大。
金少爷,全名金阳,他的父亲金景与方孟的父亲同为大理寺少卿,但金景在朝堂和民间的风评,与方若臻截然相反,如果说方若臻是被世人唾弃,那金景,便是为世人所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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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景为人刚正不阿,秉公无私,在他担任大理寺少卿的这些年,手里从未出现过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