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本来很微小的社区案件,破解很困难的搁置起来。
也是无巧不成书吧,不是冤家不见面。那是个阴雨绵绵的晚上,刘一江为了散去心中的郁闷,独自上山坡转转。山坡很是幽静,隔道墙就是公墓。阴森森的,平时大家害怕鬼魂,夜晚这里很少见人。
奇怪的是,刘一江在树叶沙啦啦的响声中,听到了哭声,而且是男子在哭。刘一江历来胆大,挠着头皮,悄悄靠近哭泣的黑影:男子!是个男子汉!
刘一江再细细看去,哭泣的人竟然是汪大发!敢情是亨利的坟在这里?埋在了松树下?
刘一江前几天就听人说,物业在众人抗议下,对汪大发在小区埋狗坟进行了干预。后来听说狗埋的与地面平,上好的肥料,便宜了树,就没再干预。没想到,汪大发连阴雨天的夜里,竟然坐在埋狗的地方哭!这也太夸张了吧!
刘一江越想越气,对宠物狗和养狗的人的轻蔑,又上升了等级:你!汪大发还算是个男人?要是女人,这条牙狗,你还不得……
刘一江想起了聊斋故事:
女不养狗,由来已久。
原因是什么?如果家里丈夫长期不在家,如果养了只公狗,很容易酿成祸殃。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很着名的小说:《犬奸》。
故事说的是:青州有一个商人,经商在外,时常一年都不回家一次。
妻子夜夜寂寞,无以排遣。恰好家里养着一只白狗,女人便试着引它与自己性交。开始狗还不习惯,多次后狗便习以为常。
丈夫回来,与妻子同睡一床。白狗突然进屋窜上床,把商人咬死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邻居们都为商人抱不平,于是告了官。
官府拷打这妇人,妇人就是不招供,便将她押进了监牢。
接着官府命衙役把狗牵来,狗来了又把妇人叫出来。狗见了妇人,径直跑到妇人身前撕碎衣服做出性交的姿势。
这时,妇人才没有话可说了。官府差两个衙役押着妇人和狗上解部院。一个押解妇人,一个押着狗。一路上有愿看人、狗性交的,就敛钱贿赂差役,差役便叫狗与那妇人交配。所到处,看的人常有几百之多。
后来,妇人和狗都判了刑,被判刮刑。
刘一江带着憎恶,写完这个短篇,准备发到网上。
他要是真发了帖,那后果真是难料。前几天某网,发了m国的女人和狗性交的文字、图片,已经搅弄的风生水起。刘一江的短文一旦发布,他激怒的就不仅是汪大发,而且是众多的宠物粉,特别是那些每天牵着雄赳赳大狗的女人!
刘一江从根本上来说,不是那种没有脑子的人,他也知道舆论的厉害,被追杀搜索的后果。
就在,刘一江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有人敲门。原来是三楼的李少山,这一时期可没见到他!刘一江想。
进门以后,李少山先是赔礼道歉,说是连累老人家,实在不好意思。
原来,李少山也是深受亨利在地下室通道布雷之苦,一直没有办法解决。每天上班累的要死,又不能半夜就在楼洞蹲守,抓个现行。就是见到了也并不好抓,狗是咬人的,再说它还很机灵。
狗一旦跑出楼洞,再去找汪大发,汪大发肯定是提起裤子充好人。就是不认账,又能拿狗怎么样,外边又没有监控。
那天,刘一江故意的放风,不知汪大发听后什么感觉,李少山很受启发。后来见刘一江三斤鸭子二斤嘴,只是说说不见动静,就想自己行动。捕鼠夹和粘贴,容易误伤人,只有老鼠药可以安全。
于是,他便买了毒鼠强,外带着烧鸡,当然作为毒饵的只是吃剩的烧鸡残余部分。投完毒,他心里也很忐忑,很怕误伤了其他动物。也巧,这天上班他接到了外出任务,在外略微延捱就是二十天。
今日回来听说宠物狗事件闹大了,本来众人没有怀疑自己,没必要飞蛾扑火。李少山可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历来是好汉做事好汉担。所以,他匆匆忙忙来找刘一江。
第二天,李少山和刘一江就找到了处理这件事的片警。他们说了前因后果,除了愿意承担应负的责任,要求追究有关部门不作为,对类似汪大发的散养宠物犬要加强管理。
片警当时就笑了: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你们!
原来他的上边,在破大案的同时,连带着完结小案。鉴定结果,毒鼠强外包装没见到刘一江的指纹,而是发现了李少山的。再深入一步,找到了毒鼠强的卖家,烧鸡的店铺。结论已经有了,这应该是沟通不够造成的误会,乃至小事差点弄出血案。
宠物犬事件很快有了处理意见:这是责任部门不作为酿成的事件!城管、社区、物业,都应该受到警告!汪大发、刘一江、李少山均有行为不当之处,各自承担经济责任。
宠物狗亨利事件的漫天乌云,到现在算是风吹的云开云散。
可见人际间交流多么重要,而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就是在滋生犯罪!
上面讲的是邻里之间,要交流、体谅,不然就能造成误会,平底三尺起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