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并没有走进屋子,而是站在大门外面,直勾勾地看向门后的那边。
那边,热闹。
一个红衣少年,两手各拎着一个酒坛。
他的一只脚搭在一张桌子上,当然,脚下还有一把朝天的络腮胡子。
他的另一只胳膊已将一个白脸小个子揽入怀中,当然,肘间也已死死卡住了他的咽喉。
一边一个,一人一坛。
不分轩轾,雨露均沾。
行事虽然夸张了些,可他灌得却很谨慎,他要确保这坛子里的每一滴酒都进了他们的喉咙,半点不能浪费。
喝酒的人,眼神已经逐渐迷离,一坛子还没有见半,整个人又已垮了下去。
白脸小个子望向门口,门口的人也正望着他。
这是店里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他可以求上一求的人。
毕竟,他是他的人。
可这个人看着他这般落魄的样子,竟噗嗤一声地笑了。
书生怀里揽着娇俏的美人,微笑着走了进去。
他的目光只在地上的两个人身上扫了一下,就立马停在了张子虚的身上。
“有时候我还真是羡慕你。”他看着张子虚,满目的心仪之色,“我千金赌坊倘若有了这样一个得力的伙计,还怕那些令人头疼的老赖欠债不还么。”
角落里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怎么,自己家的伙计都不在乎,倒转头先惦记起别人家的来了?”
“我黄金屋向来如此,谁有用,谁才是我的人。”
他说着话时,眼睛里已似是放出了光,看着张子虚时,好像已想象到了他身佩索命铁链,手执牛皮小鞭,腰跨银钩小刀的样子。
真好看。
有用的人,向来都很好看。
“那这两个呢?当真不要了?”
“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未尝不可。”黄金屋说着,人已经背过身去,不再看他们一眼。
“呸,连你都不要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好的东西,我又要来做什么?”
“说来也是。
这两个不成器的青瓜蛋子,是我前些日子从陇右顺道带回来的,还没学会这里的规矩。
自以为披上了这身皮,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说着,已轻轻从柜台上捧起了一坛酒,放到了身边红衣女人的手上,
“出门前我千叮咛万嘱咐,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即便得罪小人,也万万不可得罪女人。
可他们就是不听,才闹出这样的笑话。
花掌柜你大人有大量,不与他们计较,我在这里自罚一杯先干为敬了。”
女人的手白皙如玉,轻轻拂拭了一下坛口,酒坛子上的泥封竟一溜烟的化成了灰,散落一地。
好美的手。
好香的酒。
好深厚的内功。
泥封已碎,酒香四溢。
只不过,酒香还没来得及飘进她的鼻子里,一阵风便已将这酒香气刮走了。
女人只觉得有阵疾风从身旁吹过,可是她散落的发丝,轻柔的裙摆却半分都不见飘起,就像是从未有过这阵风一样。
唯一能证明这阵风不是幻觉的,便是她手上的酒坛子已经不见。
酒坛子,已落在另一只更白皙更修长的手上,这只手看起来虽娇柔细嫩,可却骨节分明,藏着力拔千斤的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