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我做什么?”
“我见过很多的人,什么样的人都见过,所以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很多很多的法子。”
她知道,他所求的是什么法子,一个人终日都在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最想要的,当然是可以让自己相信活着比死好的法子。
他想要希望。
而她,恰好是最没有这种东西的人。
她现在的处境,外有各路人的虎视眈眈,内有叛徒尚未揪出,身中奇毒却还要去赴那未明之约,早已是腹背受敌,尚且不能自保,又如何去保别人?
他以为,他看到的是一束光,能带他逃离黑暗的光,可却不知,那只是一团火,焚寂一切的劫火。
劫火洞然,大千俱坏。
她看着他时,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张子虚,他们真像。
“我不能留下你。”
荼蘼的话冰冷而决绝,她没有半刻的犹豫,没有一丝的怜悯。
谢乌有说得对,她这里,更危险。
看着十天那双从期待变得失落的眼神,继而说道,“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指一条路。”
“我不相信,天底下还会有哪一条路,比你的路更好走。”
她的路,好走么?
荼蘼苦笑,他还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知道。
她走的,从来都是一条不归路,由不得半点犹豫,由不得一丝后悔。
她不能跟他去解释一二,却还是坚持她的坚持。
“百无先生,你总该知道的。”
“百无先生,他只要有用的人。”十天听到了这个名字,眼神中突然透出了一丝不屑,“你以为我会像那个成欢一样,放弃这里所有的人,像条狗一样地去巴结他,只为了去做他的门徒?不可能,永远不可能!”
一个人若是曾经收养过被遗弃的猫狗,就应该知道,它们每顿饭都不会吃得太干净,总会剩下一点留给下一顿,它们已经过了太久风餐露宿的日子,它们害怕再一次被遗弃。
而其中的有些人,为了杜绝自己的这种担忧,则会选择永不再被圈养。
索性,就走了这一条背道而驰的路。
“原来,成欢离家出走后,一直猫在你们这儿?”
荼蘼总是能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萃取出她想要的消息,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是赖以保命的习惯,而这种习惯,随着长年累月的颠沛流离,早已深入骨髓。
“你认识成欢?”十天有些惊奇地看着她,又暗暗自嘲起来,“也是,你们这些有本事的大人物,就连地上的蚂蚁都能分出个一二三来,又有什么是不知道的呢。只有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才是没有出路的,只能眼睁睁等着哪天被人踩死。”
“人这辈子有一万种可能性,你不会一条路就走死的,大不了,换条路,重新再来呗。”
“我还有机会么?”
他拒绝了荼蘼给他的选择,第一次。
荼蘼也同样拒绝了他的选择,再一次。
所以,她决定再给他第三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