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相信鬼子的部队很快就会找来了。”李斯取了一些补给,捡了一支还算完好的百式冲锋枪背在身上向一脸惨白的两个小家伙叫道,他们没见过什么世面,才这点小阵仗就被吓到了,想当年李斯曾经参与过车臣战争。那才叫现代战争,整个城市里都是血水漫脚踝,当然,那种场面的战争还是无法与这个时期的大规模征战相比,不过李斯一定能够适应。
“亭志,这里足有几千具鬼子尸体,你的仇算是报了,这数百鬼子能抵得上你王村二百余性命了吧?”李斯问道。
“可是……可是……”王亭志一脸的茫然。
“爷,要不让他跟我们一起走吧,他的村子都被鬼子给平了,让他去哪啊?”疯狗子看了看王亭志后说道。两个小家伙在一起还是很有默契的,能合得来。
“你呢亭志?”李斯扭头问王亭志,王亭志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一脸的苦笑。
“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家了。”王亭志说着几乎要哭了出来。
“亭志,跟着我很危险,随时都会死的。”李斯说道。
“我倒是不怕死,死了也能见到王村的人,我想他们,想他们呐……”王亭志说着,坐到这山坡上,看着那一地的死尸大哭了起来,疯狗子要上前去安慰,李斯一把将他拉住了,“算了,让他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一些,这该死的世道。”李斯点了支烟扭身到一边抽去了,他们还有时间。
王亭志跪在地上一直哭得嗓了沙哑才站了起来,显得有了些精神也有了些生气,走到李斯的面前直挺挺的站着看着他也不说话。
“怎么,想通了?”李斯扔掉了手上的烟头问道。
“嗯,想通了,反正我也没见了,死在哪算哪,反正死哪都一样见阎王爷。”王亭志说道,一副看开的模样。
“嗯,那就跟着吧。”李斯拍拍他的肩头说道。
“爷,那边还有一支鬼子的机械部队呢,要不要再**们一下子?”疯狗子有些跃跃欲试的说道,虽然一地的残破的死尸挑战着他的视觉极限,但是那种杀敌之后的痛快感却让他在事后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好像随时都会飞上天一样,这种感觉,棒极了。
“不了,我们闹出来的动静太大了,**了鬼子的一名大将,抢了他们的飞机又用炸药灭了鬼子数千人的部队。肯定会让鬼子采取大动作的,我们再出手已经不合适了,只能搞搞小动作,不过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去上海。”李斯说道。
“上海?”两个小子都是一头的雾水。
“中国的夜之都。”李斯笑着说道,捶了他们两个一拳头,“走吧,带你们见见世面。”李斯笑道。
鬼子足足过了几天才找到了烂得差不多的这支被歼灭的部队,同时顺藤摸瓜也找了龙口沟那个被明目张胆的抢走炸药的军火库,可怜的鬼子中队长到最后一样免不了要切腹以谢天皇的下场,只是这个时候,李斯已经带着两个愣头小子南下了,乘着火车已经过了长江,出了鬼子的势力范围。
鬼子的脸可丢大了,无论是在士气上还是国际的名声上,都被打击得不成模样,被一小揪中国人生生的干掉了一名大将灭掉了整支部队,煞神之名,加起来,只怕消灭了不下两万士兵了,这个数字,绝对创造了一个神话,更是因为这个神话,才没有人相信煞神是一个人,肯定是一个组织,找到他,成为鬼子情报部门的首要任务,只是煞神现在就带着两个愣头小子,向人堆里一钻,哪有那么容易就找到,煞神在消灭了鬼子三千余骑兵部队以后,就像是一滴掉进了大海里的水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百五十三 大上海
一百五十三 大上海
上海,做为这个时代有名的国际大都会。虽然这里是中国的地盘,但是在这个城市当中,划出一个个的租界,日本的,美国的,德国的,英国的,几乎稍有点实力的国家都可以在这里自成天地,实行自己的法律,将好好的一个大城市给切割得七零八落。
李斯带着两个小伙子站在街头,看着招摇而过的那些大脑袋印度巡捕,眯了眯眼睛,早晚这里都会被收回来的。
李斯没有直接去找方华,方华依着煞神的名头在这里开厂赚钱并不是什么秘密,在某个圈子里名头还十分的响亮,煞神凭着血腥的手段,足以让那些老外们对他另眼相待,不敌视,至少也不为难,甚至有的时候还会给予一些便利,毕竟谁都不想有一天一睁眼睛。噢,脑袋和身体分家了。
方华现在的产业绝不仅限于暴利的豪华酒水,还有服装化妆品等,当然,这些都是豪华用品,普通人根本就用不起,家产百万以下的,根本就别想用,一件小小的内衣售价就高达一万余元,甚至卖到国外价格更高,一双绣工精美的小袜子就价值高达两万美元,利润近乎百分之百,而且还是方华给手下的工人开出高工资以后。
豪华的东西在上流社会很有市场,西方哪个贵族能弄到一小瓶神秘东方兴华厂出产的护肤精油,绝对能让自己的情妇还未脱衣服就达到**。
上海这么一个大地方,各方势力无不派出自己最优秀的情报员,据说鬼子最优秀也是最神秘的特工川岛芳子就驻在这里侍机寻找能够用得上的情报,而且川岛芳子如此神秘,哪一个东方女性都有可能是她的化身。
而方华,这么明显一个目标,不可能不被日本人盯上,还没怎么样呢,鬼子驻日本的某处秘密情报机关就被挑了,若是真把方华怎么样的话,只怕煞神会横扫日本人在上海的所有情报站,所以在方华的身边总少上不了监视者,而真正动手的时候却不多。无论是大狼还是疯猫,下手都是超级狠的那种。
两个小家伙的眼睛都要不够用了,对于李斯来说,这个时代的上海,就像是后世的一个小县城一样,但是对于同时代的两个小家伙,上海,就是梦幻般的天堂,原来人间还可以这么繁华。
“啊呀,方华,你搞什么啊,你的衣服我根本就穿不了,太大了。”潭林扶着眼镜叫道。
“叫你穿过你就穿,帮一个忙好不好,对了,眼镜,咱们换一下,差不多吧。”方华推着潭林,强行将眼镜也换了过来,让他穿上自己的衣服。
“大狼!”方华给潭林打扮完毕以后叫道。
“什么事?”大狼推开门冷冷的说道。
“跟那几个老外护送一下潭林,开车出去。随便去哪转一圈都行。”方华说道。
“不行。”大狼十分干脆的摇了摇头,“煞神让我来是保护你的,别人不在我的保护之列,是不是看我的腿瘸了想欺负我?”大狼阴阴的说道。
“啊哟,我的大狼祖宗哟。”方华苦叫了起来,“我哪敢欺负你啊,你和你婆娘还有那个疯猫都是我的祖宗,我成天贡着你们,现在帮个忙还不行吗?我只想把外界的注意力吸引出去。”
“不行,我不去,爱去你就让疯猫去。”大狼冷冷的说道,“我必须要保护你才行。”
“得了吧大狼。”疯猫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他的内伤经过同仁堂的老郎中开的中药调养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仍然是一条精壮的汉子,走上来照着大狼的肩头啪啪的重拍两下,也只有疯猫敢跟大狼这么随便,换个人,大狼的刺刀早就捅过去了,大狼不是没干过,只是他打不过恢复常态之后的疯猫,这会他已经换上了一脸无奈的表情。
“大狼,你的脑袋得转个弯才行,你太死板了点。”疯猫笑嘻嘻的说道,“你还不明白这个书虫子的意思吗?他要搞点秘密事,但是又不想让人知道,所以这个潭书虫就成了替身,那些金毛老外是当人墙的,一挡,谁也看不出什么来。而你,一向都是以他保镖身份出现的,如果你不在的话,谁会相信出去的是这个呆书虫?”
“可是……”
“别可是的,你想想啊,你拖着这么一条瘸腿,那么显眼,能跟着他进行秘密行动吗?特别还是大白天的,呵呵,不行的,所以,我才是跟随的最佳人选,吼吼,我喜欢秘密行动。”疯猫举着双手像是一只大猩猩一样叫了起来,大狼的鼻子脸皮抽了抽,一肘就打了过去,疯猫一缩肚子屁股向后一厥十分轻松的就闪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