吭哧……吭哧……
过了许久,庞大的队伍这才来到了面前。
四头多满巨兽是队伍的主力,它们四肢粗短,拱起来的背却有着三四十米高————这可是十几层楼的高度了。
在那几丁质的板甲上还向外辐射着棘刺,但此时,棘刺之间挂满了绳索,那是方便多满骑手爬上爬下的。
而较为平整的顶部,则被搭上了帐篷,以供人们生活休息。
除了四头多满,队伍里还有二十来头斯卡拉什。
斯卡拉什遍布于恕瑞玛地区,非常适应严酷的沙漠气候。虽然它们出了名地暴躁难驯,但却仍然受到当地人的极大崇敬。拥有一只斯卡拉什就是繁荣兴旺的象征。
它们的身高一般在5-7米,四肢格外修长,宽大的脚掌利于在沙地上行走,想必庞大缓慢的多满,这是一种更为迅捷小型的坐骑。
能拥有这副规模的兽群,说明这起码是个中型的游牧聚落————恕瑞玛人自己并没这么多说法,但卑鄙的外乡人总喜欢整些名头编进书里。
贾若用来学习恕瑞玛语的、那本皮尔特沃夫发行的《恕瑞玛基础知识:文化与地理》中,尤其喜欢按照所持资本的多寡来对各个部族评头论足,似乎要把他们分为一个个不同的种族才罢休。
“嘿!往哪走?”
贾若扯着嗓子向。
多满巨兽脚步不停,队伍中间,一头斯卡拉什脱离而出,来到了贾若面前。
斯卡拉什背上的人戴着面巾和斗笠,只露出一双苍老的眼睛。应该是部族中的长者。
“南边。”
和沙砾一样粗糙的声音,干巴巴地吐出一个词后便没了下文。
“那可好,能捎一程吗?”
贾若把搭在额前的右手放了下来。
那双眼睛在贾若和妮蔲身上转了一圈。
“要付钱。”
他说。
“行。”
贾若一口答应。
世事艰辛,随着皮尔特沃夫资本的扩张和诺克萨斯的侵略,恕瑞玛人越发市侩了。无可厚非,这就是生活。
在抛给老者一枚足磅的金锭子后,他们就被带到了队伍中最靠后的那只多满身下。
刷刷刷
巨兽背上的骑手抛下了末端带着吊篮的绳索。
“你们也可以踩着这个上来。”
一个青年从兽背上探出了半边身子,说道。
他摸出一枚两寸长的小短哨,衔在口中。
随着节律短粗的哨声,沙粒从地上升起,汇聚成了一片一片、拼接而成的台阶。
“放心踩上去吧,很结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