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起明忍着性子,没说话,拿眼角瞥了这火爆厉害的女人。
从她那聪慧的前额和眉宇之间,他判定她是个精明的女人;从她那坦露的前胸和性感的腰臂之间看,他认为她是个放荡不羁的女性。
“你们都和我好好干活儿,生意好了,没有你们的坏处!”
“那有什么好处哇?”
大厨的反应敏捷,一句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不要脸的痞子。Ballshit!”(屎蛋的意思)话虽这么说,可她脸上还是带着笑容。“谜一般的女人”,王起明内心在说。
整个下午,王起明手脚未停,擦炉头,洗碗碟,刷厕所,扫地毯,切洋葱,剥冻虾。白衬衫早晨刚换上的,下班时候已经成了黄褐色。王起明疲惫不堪。
晚上九点了,众人一声“拜拜”即向老板娘告辞回家了。
王起明做着最后的整理工作。
老板娘会好帐目,懒洋洋在地走过来问:“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知道。”
“要不要我开车送你一程呢?”
“我想,我能摸回去。”
他刚要走,老板娘叫住了他。
“等等!”
他停住了脚步。
“帮我锁上大门。”
“是,”王起明顺从她的所有命令。
当晚,王起明拖著沉重的腿向自己的“家”走去。
他的腿很沉重、手指僵硬,头也发沉。
主要是头,头脑里好象塞满了浆子,沉得很。他努力让自己有明确的思想,可是不成。他的头木得如同一棵树木、一块钢块。
“就这样生活吗?”他问自己,“我来美国是为了当一个洗碗工吗?”
他走着,抬起自己的双手,借着灯光注视着自己的手。
这双八岁就开始拉琴的手,一直被重点保护,今天一天,它却被漂白粉、洗涤剂和肮脏的碗碟毁得没了一切知觉。
“怎么办,我的琴?怎么办,我的演奏?怎么办,我的事业?怎么办?不行,一定要寻找机会回到老本行里去!我不能离开我的事业。”
不知什么时候,他走进了一条地铁遂道,他突然停下脚步,侧耳聆听。
一阵小提琴演奏声。
呵,是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
音色纯正,很美,技巧也好。应当说,十分出色。
王起明以为是扩音器在放唱片,可细一听,又不象,没有协奏的乐队。
他紧走了几步,拐个弯。
是一个一头金发的人在演奏。他演奏得很认真,很投入,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前额,可没有遮住眼睛。他的眼睛里闪着光,被贝多芬点燃的火光。
王起明被此人娴熟的演奏技巧和感人的音乐表现吸引了过去。他站在演奏者的对面。
那些匆匆而过的路人对这音乐和演奏者不屑一顾,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演奏者的激情和王起明的专注欣赏。
演奏者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