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斯王国和威斯特法利亚王国的宪法看来,他的意图是最终取消选举原则。
其实无论是选民或是议会都不会对他有所掣肘。体现普选权的乡区议会选举
只是到1813 年才举行,而且只是在几个郡举行。选举人团是在选举前通过私
人关系遴选产生的,而且选举人参加选举者寥寥无几。1810 年科多尔郡未能
补足郡议会候选人名单,该郡的塞纳河上的夏提荣县县长亲自任命县议会;
在立法职务方面,所有提名都是有利于官吏和军人的,只有一个人例外,而
这个人就是贝利埃的岳父。官吏和军人在各级议会中逐渐占了优势。保民院
于1807 年被取消了,立法院的会期变得越来越短。拿破仑立法或者是采取元
老院议决案的方式,如征兵和领土的合并,或者是通过敕令的方式,象恢复
烟草专卖那样。在各项法典尚未完成时,参政院保持有一定的活动;此后,
参政院就剩下审理行政诉讼的职务,而只讨论执行方法的行政会议则保留了
它们的重要性。
各部大臣的作用愈来愈遭削弱,他们的职权也在不断分散;“大军”设
有兵站总监,“特别财务署”另设总管;征兵和粮食都另立机构领导。这个
政权的高级行政大员相继见斥,首先是夏普塔尔,然后是塔列朗,最后是富
歇;皇帝宁愿起用那些可以当雇员对待的克雷特、尚帕尼、比戈·德·普雷
亚梅纽、萨瓦里、马雷等二流人物。在旧制度下曾任官吏转而归附拿破仑的
人,在帝国政府中占有愈来愈多的职位。拿破仑相信他们是先已效忠新法统
的,并认为他们较为驯服:“只有这些人才懂得伺候。”其中许多人缺乏才
干或经验;因此他所看中的人很快就青云直上;比如莫莱,1806 年任查案官,
1807 年擢升为郡守,1809 年升任参政官和公共工程局局长,1813 年晋升大
臣;由此还担任了许多兼职。正是为了组成一批出身显赫,家道富有(故此
官俸极为微薄),但是由他自己培养的后备官员,拿破仑才于1806 年恢复了
参政院的查案官——他一共任命了七十二名——并在外省和巴黎都增加了各
级议会及行政部门的协理专员;1811 年,其中有三百五十人担任一般的职
务。至于参政院,不能说拿破仑已将其构成的性质作根本的改变;1813 年,
他还任命前国民公会议员赞吉阿科米(诚然他并没有投票赞成判处路易十六
死刑)以及科芬纳尔①的兄弟担任查案官。拿破仑只清除了十二名参政官,只
宣布革职两名,其原因和参政院的工作无关。但是事态演变的趋向还是明显
可辨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帝国持续下去,将会演变到什么地步。此
外,许多雾月党人随遇而安:他们接受了荣誉勋章并挤身于新贵族之列;其
中某些人甚至建立了贵族长子世袭财产。
郡守人选更换的趋势表现得更为明显。科多尔郡的郡守最先是一位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