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三)应征信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如果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
(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笔试包括下列内容:
(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4)智力测验。
2?面谈是由申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作为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五)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六)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用人部门主管会商录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等有关准备工作。
(七)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进行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被录用人员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保证书》。
(二)《服务自愿书》。
(三)《员工资料卡》。
(四)相片六张。
(五)户籍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