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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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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是猛子

在一阵阵的闹铃声中,我从睡梦中被惊醒,我睁开朦胧的眼睛,随手拿起床头上的香烟点着,贪婪的深吸了几口,让尼古丁在我身体里走动一圈,瞬间就精神了不少。

这种感觉我很喜欢,随后我翻身下床,走到窗户边上,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大海,阳光照射在我身上,有些温暖,也很舒服,看着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我笑了笑,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我看了看表,已经早上八点多了,又是新的一天,工作还得继续,我穿好衣服,随手拿起钥匙就往外走去。。。

我叫金忠义,原名爱新觉罗。忠义,满清皇室后裔,祖上是晚晴时期的摄政王z沣,民国开始后,家境开始走向末路,到了我爷爷那辈,更是雪上加霜,已经没有了往日的身份跟地位了,建国后,等到了我父亲那辈,曾经的皇族则是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是平头百姓,过去的,都已经成为了历史。

我出生在东北,长在大兴安岭的附近,有典型东北人的特征,今年二十八岁,曾经是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我在部队服役了五年,本以为可以有所作为时,却因为在一次执行任务当中,导致全队的失败,最终我被勒令提前复原,这对与我来说,也算是我人生的一个打击了。

退伍后,我被分配到了一家国有企业公司,各方面的福利待遇也算不错,开始的时候还挺好,可没过几个月,我就有点受不了这帮领导的态度了,最后再一次酒局中,我出手打了领导,这领导伤的不轻,住院了一个多月才好,而我也因为这件事情被单位给开除了。

因为这件事情,我老爹他没少骂我,毕竟这是一辈子的饭碗,就这么被我给砸了,后来家里又拖关系又找人的,也没能给我安排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为了不再让老两口子操心,我打算出去干一番事业,就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海滨城市,一呆,又是五年。

这五年来,我日子过的并不是很如意,但也还算过得去吧,像我这种没有文凭又没有技术的人,想要在这个社会上混出点成绩,还真就挺难的。

开始找工作的时候简直处处碰壁,不是要文凭,就是要经验的,我在部队学到的东西,压根在社会上根本就用不到,除了能干保镖,再就没有适合我的了,可我不愿意在刀口上混饭吃,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然后有一家保安公司招人,本来我想去试试,可一看这工资待遇,实在是少的可怜啊,在这个大都市生活,这点工资交完房租几乎就没什么了。

后来我认识个朋友,他介绍我去干水手,这是一家远洋船,主要是出海打鱼,工资很高,每个月都有上万块,我当时连想都没想,直接就同意了,不光是为了这份高额的工资,还有我当兵的时候,也总是出海,对于海洋,我还是比较熟悉的。

应该说我比较热爱大海吧,所以这一干,就是整整三年,后来再一次远洋中,我们的渔船遇到了风lang,无情的大海把我们整条船都打沉了,算上老板,全船一共二十多人,只有两个人侥幸逃过一劫,这其中就有我一个。

其余的船员,全部都葬身在了无情的大海里,我和另一名幸存的水手,也是靠着强大的耐力,还有一部分的幸运,才等到了救援队的赶来,等到我们两个获救的时候,也快奄奄一息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退出了水手的行列,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再出海远洋过,虽然大海是无情的,可它并没有让我害怕,退出了水手后,我依然选择继续跟海洋打交道。

现在的我是一名潜水员,已经干了有两年了,我的任务主要是负责打捞海参,用我们这里的行话讲,我们这行叫做‘猛子’,虽然没有远洋水手那么危险,但也是比较辛苦的工作了。

我选择这行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没错,就是因为它工资高,因为我太需要钱了,对于一个穷人来说,要想在这个海滨城市生活的很好,就只能想办法多赚钱了。

我骑着摩托车来到港口时,我们的小渔船已经停在那了,离老远我就看到,一个高瘦的男孩挥着手,一脸笑容的大声跟我打招呼,“义哥,早啊!”

他叫顺子,跟我认识有四年了,他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水手,也是唯一的一个,我们的关系很微妙,即是朋友,又是师徒,最重要的还是,他也是那次海难中,跟我一起活下来的幸存者,我想,当时我们俩人要是不相互扶持着对方,也许我们也会成为大海里的一粒尘埃。

从我们获得新生的那一天开始,这个大男孩,就喜欢跟着我,当我决定要干‘猛子’的时候,他也义无反顾的跟来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有我在的地方,他感觉安全。

顺子他比我小三岁,个头很高,能有将近一米九左右,在我看来,他是个天生的水手,他的体格跟专业游泳运动员差不多,浑身上下都是键子肉,再加上他古铜色的皮肤,和一脸无害儿童的表情,给人的感觉很阳光,也很帅气。

我把摩托车停好后,一个箭步跨上船,拍拍他的肩膀说,“再早也没你早啊,你又是第一个来的吧?”这小子干什么都特别积极,典型的荷尔蒙精力过盛。

顺子一脸笑容的点点头,老常这会儿大声的喊道,“行了,人到齐了咱就出发,今儿个可是个好天气,能收获不少啊。”他边说话,边启动了马达,渔船慢慢的离开了港口,往远处行驶。

老常是我们老板,早年也是干‘猛子’的,干了也有十几年了,后来手里有点钱了,就上岸不干了,自己开始做水产买卖了。

在海边居住的人,早些年家家户户都有‘猛子’,现在干这行的人可少了,因为这工作不光辛苦,而且还有一定的危险,所以有点钱的都开始自己做生意了,像我跟顺子两个,一干就是两年的,在现在来说也算是比较少的了,以前的老‘猛子’大部分都上岸了,就算不当老板,也不会再干这个工作了。

渔船行驶了二十分钟左右停了下来,老常左右看看说,“行了,就这吧。”

我们几个猛子开始准备了,算上我跟顺子,一共有四个‘猛子’,另外两个都是新手,干这行才一个多月,我把外套脱去,开始穿潜水衣,由于现在是春天,里面也不用穿毛衣,所以能方便点。

如果是在十一月份下水的话,潜水衣里必须得穿毛衣,要不然水下的温度会活活把人给冻死,其实每年海参最多的季节就是十月到十二月之间,其他时间段都属于淡季。

在旺季的时候潜水,那真是要人命,所以每年一到十月,我就开始脑袋疼,太他娘的遭罪了,要是到了十二月份,潜水出来后身上都能结冰。

我把潜水衣穿好后,带上潜水镜,脚下是脚蹼,腰上挂着两个网兜,这个是用来装海参的,再把氧气瓶一背上就算完活了。

我看了一眼顺子,这小子早就穿好了,他随手把一把伞兵刀绑在了小腿上,抬头看着我说,“安全第一。”

我笑着点点头,这小子每次都这么细心,这把伞兵刀还是我送给他的呢,另外两个‘猛子’就要比我跟顺子麻烦点了,他们身上得背着将近三十斤的铅块才行,这样有了负重才好潜水,很多‘猛子’干了十几年了,也离不开这东西。

我跟顺子就不用,即便是不穿潜水衣,也一样可以潜水,铅块这东西对我们来说是累赘,怪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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