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3 月被租给德国 99 年,德国并获得了在山东境内建造三条铁路线以及沿线
两旁 10 英里范围内采矿的特许权。(胶州在 1914 年 11 月经过一场激烈的战
斗后被日本所占,日本人在战斗中死 616 人,伤 1228 人,这是第一次世界大
战中的一个插曲。它在 1922 年才归还中国。)1898 年 3 月,俄国人获得了
租用南满辽东半岛(包括旅顺和大连两个港口)的为期 25 年的租约。此外,
俄国控制的中东铁路获准建造一条从哈尔滨到旅大的支线,即南满铁路,并
可以在铁路线区伐木和采矿。1898 年 5 月法国施加压力,获得了租用广东省
海南岛对面的广州湾港口的为期 99 年的租约,把该港用作海军停泊地。6 月,
英国获得了从大陆向它的香港殖民地延伸的一块地方(即“新界”)的 99
年的租约。这一系列掠夺中国领土的行动,以 1898 年 6 月英国租借山东的威
海卫而告结束,“租用期将与俄国占领旅顺港的时期一样长”。①
与租界形成对比的是,在租借地中,中国的主权在各租约的有效期间,
被明确地取消了,这可以从缔约列强的一致意见中得到证明:缔约列强在所
有其他“中国”领土上拥有的治外法权中的领事管辖权,不扩大到这些地区。
其中在山东和满洲的两个,是德国、俄国和日本——连同英、法两国,英、
法的“势力范围”建立在更扩散的基础上——在中国领土上所维护的范围更
大的“势力范围”的核心。
任何强国对势力范围的要求(包括贷款、建造和经营铁路、开矿、雇用
①记载这些租约的协定,可见于约翰?V。A。麦克默里:《1894—1919 年与中国缔结或涉及中国的条约和协
定》,1,第 112—131、152—158 页。
其国民为“顾问”,或在中国特定地区行使某种其他形式的地区管辖权的优
先权或独占权)的事实上的基础,就是前面几段所说的持续侵犯中国主权的
因素——中国的虚弱和外国势力的威胁。在形式上,几个势力范围有不同的
基础:中国人与特定的列强缔结的不把某些地区让给第三国的协定;中国人
为一方,但无力废弃的协约或条约;某些列强因近水楼台而对权利的坚决要
求;中国未参加的列强互相承认权利的协定;由于占绝对优势的金融和商业
利益的既成事实而对更多权利的要求。
俄国在满洲的权利来自 1896 年 5 月的秘密结盟条约、中东铁路及其南满
支线的建造和辽东半岛的租借。根据这些基础,俄国政府着手在铁路区内建
立事实上的政治和军事控制,并且凭借因 1900 年义和团起义而发生的俄军占
领满洲的事实,加强了它的地位。俄军在满洲这一事实和加强对朝鲜施加影
响的努力,引起了 1904 至 1905 年的对日战争和俄国的难堪的失败。辽东半
岛的租借地转给了日本,长春和旅顺之间的南满铁路连同铁路区中的“权利、
特权和财产”也是如此。1905 年以后,俄国继续对中东铁路路区及沿线的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