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才五六百金币,这点钱张烨还不放在眼里。
而后张烨就拿着酒杯在桌子之间走来走去,和佣兵们碰杯,聊天打屁。
佣兵们虽然喜欢吹牛,有的话不能当真,但走南闯北的汉子,见过的世面可不少,虽然有吹牛的成分在里边,但张烨早已熟悉这一套,懂得如何从中分辨出有用的信息。
并且在此过程中他套到了一些消息。
广泛点的比如海都内帮派之间的敌对关系,商会之间的尔虞我诈。
实用点的比如哪家魔法药水店和武器店性价比最高,哪家商会发布了系列任务,那家佣兵团最不能招惹,各大帮派的特点还有帮派老大是谁,有什么性格等等。
一顿酒,五六百金币,便让张烨以最快的速度大致了解海都这座狂野的城市。
如果要让张烨自己去了解,或许不用花那么多钱,但消耗的时间却是无数倍。
对于张烨来说,金钱很重要,但排在金钱前边的却还有很多。
如名气,快乐,烟草等等,而时间在其中名列前茅。
毕竟有那么多收集情报的时间,都够张烨完成多少任务,赚的赏金都有不知道多少个五百金币了。
转了一圈下来,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酒馆内已经有不少佣兵醉倒下去了,但更多的还是借着酒劲儿大声交谈着,嘈杂不已。
张烨挺喜欢这氛围。
而后张烨在前台点了些吃的,伊芙兰将食物送到张烨面前,又递来刚刚那个钱袋。
瘪了不少。
“一共531金2银。”伊芙兰道。
“你还真是大方呢。”
“大方才能交朋友嘛,”张烨哈哈一笑转头朝佣兵们道:“伙计们,你们说是不是?”
“没错!”一众佣兵积极地回应。
伊芙兰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大块头,很对她胃口。
因此,她又小声提醒道:“一次收买人心就行了,多了会被人当成冤大头的。”
“当然,我知道。”张烨点点头,然后大口地扒饭。
他心里都清楚得很。
就像霍兰那次,如果他当时直接答应霍兰的报价,那霍兰会感觉自己捡了个漏,但若他主动压价,那么霍兰就会知道是张烨愿意让她捡漏。
这个人情的分量就重了许多。
人这种生物,很大程度上是靠感觉过活的,良好的感觉带来的间接利益,绝对大于这区区几百金币。
他很擅长这种细节的把控,目光也不仅限于面前能看到的金币。
赚钱?
在张烨看来,就没有比钱更容易得到的东西了,就是这么自信。
“对了,听说你干掉了一头狼魔?”忽然,伊芙兰问道。
“豁,老板娘消息这么灵通?”张烨一边扒饭,一边说道,但并不显得惊讶。
毕竟伊芙兰可以说是半个情报人了,这类中间人肯定也有做情报生意,消息灵通很正常。
能当佣兵酒馆的老板,能是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