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叶天水带着阿萍走出村长家的时候,吴平焘和王光荣总算是赶到了。
在他们身边,谨慎小心陪着笑脸的,就是村长王土金。
阿萍认识王光荣,却不认识吴平焘,吓得往叶天水身边躲着,身子瑟瑟发抖。
“焘哥,你来了,这个被村长王土金抢来当儿媳妇的女子,就是义海平的结婚对象。
王光荣书记应该也是知情者。
他们狼狈为奸,强抢民女,破坏军婚,打伤现役军人的父母兄弟,并且还关在家里不让医治。
这些事你看着怎么办吧,如果处理得我不满意,我再按着我的心意来。
现在,你和我一起先去看看伤者情况,抓紧怎么去救治吧。”
吴平焘知道肯定出事了,但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这可是明晃晃的犯罪啊!
他狠狠的瞪了王光荣一眼,没有去看此刻脸如土色的王土金。
这样的事,说实在话,从严格来说,他们就是知法犯法。
可是穷乡僻壤,大山沟沟里没有多少人懂法。
或者说,‘法’就掌握在他们几个人手里,村长,可以支配这里所有村民的生杀大权。
一点也不夸张。
村长就是他们的天,谁敢反抗?想闹能闹到哪里去?
公社书记,是他们能见到最大的官了,可没有一个公社书记会帮一个普通老百姓说话的。
村长背后如果没有公社领导的暗中支持,他也不敢这样胡作非为。
换一个概念,公社书记需要这些个村长的支持,他才能坐稳他的位置。
他们就是同气连枝,也可以说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利益共同体。
在王光荣眼里,王土金干的事,没有什么伤天害理的地方。
给自己儿子找一个喜欢的儿媳妇,有什么错?
你们义家还没有娶她,那,谁娶不是娶?
就是娶了,还不是可以离吗?
女方不愿意?
他们大山里,哪里有那么多你情我愿的恩爱夫妻?
结婚生子后就安分了。
从大老远的地方花钱买媳妇的事情,也不是新鲜事啊。
关键是要做到‘欺下瞒上’,不能让上面的领导知道。
知道也没有关系,只要没有人去告,去闹到他们面前就好。
领导是做大事情的,哪有那么多时间精力来管你们那么屁大点的事啊?
如果换了是卞康在县委书记这个位置上,他照样睁一眼闭一眼的不会去处罚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