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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丧了活命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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