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丧了活命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