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妁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下身是一条铅笔裤,还有高跟鞋,并不适合跳舞,周妁就将风衣和鞋子脱掉,光着脚,在地毯上跳了起来。
天生为舞台而生的女人,即便只是为陈珞一个人表演,也是认真专注,有着难以言说的魅力。
她跳的很慢,故意将动作分解给陈珞看,大概二十分钟才将两支舞蹈跳完,然后问陈珞:“有哪里不对吗?”
陈珞想了想道:“刚才那个忽然跪下去的姿势,有些问题,太突兀了,剪掉比较好,另外就是一个甩臀部的动作,也可以不要,你不需要走这么路线,太莫名其妙了,和自身的气质很不符合。”
周妁苦笑:“他们说香港这边的消费群喜欢这样子啊,还是要迎合市场吧。”
陈珞再度摇头,一脸的认真:“没必要,完全没必要,就算是歌手,也要有自己的节气,这年头很多东西都无下限,而一旦要去迎合,就要一直牺牲下去,直到牺牲的你自己也没底线。并且我一直认为,成功的演员或者歌手,有自己的风格是最好的,你的歌好,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唱完整场演唱会,大家的情绪依旧会很高的。”这一方面,天后王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年王菲在香港发展,弄的全无个性,遭遇人生中的滑铁卢,直到很长一段时间,回到内地之后才重整旗鼓。
周妁不是太自信:“我可以吗?”
“你可以。”陈珞道。
“谢谢!”似是松了口气一般,周妁道。
最近这段日子,关于迎合市场还是坚持自我,她一直都在犹豫和徘徊着,香港这边的娱乐产业比内地要成熟许多,群众的欣赏意识也是被少部分人所带动的,譬如刚刚发行新专辑不久并且大卖的张学友以及老牌谭咏麟。别的明星要介入进来,如若不刻意制造一些噱头的话,无一例外都会败的很惨。
不过,在听了陈珞的话,得到陈珞的肯定之后,周妁就想,就算是这一次失败了又怎么样了,毕竟,她的坚持和骄傲没有丢掉,而有些东西,一旦丢掉,就再也捡不起来了。
……
第二天中午陈珞和周妁陪同林夕一起吃中饭,林夕对陈珞的兴趣明显大过周妁,问道:“最近有没有写新歌。”
“有啊。”陈珞笑道。
“给我看看。”林夕也是爱歌如命的那种人。
陈珞耸了耸肩:“词谱没带出来。”
林夕赶紧道:“能现写吗?”看陈珞点头,赶紧让服务生准备纸张和笔,陈珞随便写了一首递给林夕,林夕接过来,就着旋律哼了几句,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天才,果然是天才啊。”
其实这只是一首简单的情歌,歌词并无太多的深意,只是写的押韵,旋律简单,朗朗上口,唱起来非常的容易。
不过一首歌,要传唱的话,格式和旋律本就是越简单越好的,就像是张学友不久前出的专辑《忘记你我做不到》就是这样的一类型的歌。
陈珞听的林夕的评价,本身也没过多兴奋之处,而是道:“林夕老师,这一次周姐的演唱会,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林夕看周妁一眼,道:“安安静静唱歌就可以了,外界的因素不要过多考虑。我一直认为,一个合格的歌手,拥有高尚的气节和人格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成功固然可以走捷径,但是势必走不远。”
周妁道:“谢谢林夕老师指导。”
林夕摆了摆手,笑道:“既然问了这话,想必早就有这方面的想法了啊,别把功劳全部推给我。”
周妁笑的灿烂,道:“陈珞也是这个意思。”
林夕道:“不错不错,正是要这样的坚持才好。”又对陈珞道:“这首歌卖给我,怎么样?”
林夕是有经纪约的填词人,有合适的歌曲,也会帮公司牵线搭桥之类的,但是商人的作风并不浓。
陈珞笑道:“喜欢就送给你吧。”
林夕诧异的道:“我百分之百肯定这首歌会红,你送给我,会损失很多。”
陈珞道:“这段时间老师对周姐的帮助和提拔,我本身也没什么可以感谢的,难得老师喜欢,就当是一个见面礼吧。”
林夕呵呵的笑了起来,也不矫情,小心翼翼的将纸张折叠好,放在自己的钱包里,道:“周妁有你这样的御用填词人,将来要想不火都不可能。”
周妁脸红,虽然林夕是纯粹谈音乐上的事情,但是还是听出了几分暧昧来。
陈珞淡定,慢慢的喝茶,只是,偶尔看向周妁的时候,眼中的笑意是隐藏不住的。
周妁恨不能掐他一两把,但是一想这么做太露痕迹了,肯定会让别人多想,只能先忍着。
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最后林夕离开之前,给陈珞一张请柬,要求参加十一月三号的铜锣湾的慈善paty,陈珞接过请柬,表面上无动于衷,实则心中一阵暗喜。
第四十六章 祸事
演唱会在即,最后的排练也安排的满满的,周妁虽说是在国内的十多场演唱会都很成功,但是对她来说,香港演唱会是一个新的起点,也是她事业的一个转折点。到底是风光着陆还是惨淡收场,这场演唱会,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在这里,她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天后,而是当做一个新人,用最刻苦最认真,最谦虚最好学的态度对待着一切,不容有一点瑕疵。
陈珞欣赏周妁的认真,虽然也心疼她每天拖着疲累的身体回来。
只是,他和周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