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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2页)

58。安详,安详

夜色渐浓。别墅区的灯全部都打开了,地上与天上的灯光一起亮了起来;家家户户的草坪上彩灯闪烁,将整个别墅区照得光彩夺目。

昊莲从电脑边抬起头来,举起手伸了个懒腰,再看了一遍自己的博客,用手摸摸自己发烫的脸,笑容浮现在脸上。

电脑里显示一张照片,阿铮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青色牛仔裤,棕色高帮登山靴,背景好像是某个江南古镇的小桥边,短发凌乱,胡子有几天没刮了,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嘲笑,手里夹着半截香烟,憔悴而颓废,唯独他的那双眼睛,依然坚定、镇静、无畏。

照片下方配有一篇短文,是这样写的。

……我喜欢他。

这样的喜爱,深刻得有如光线和呼吸,早已无法从生命中剥离。

他,是不同的。

别人如何与他比?别人象新茶,每冲一趟都是下坡;他却象陈酿,在心底一层一层地沉淀。想到他的时候,就似闻到酒香,不及入口,就已经醉了。

如果他想的话,他可以是顽皮佻挞的,每个微笑背后都是狡黠的影子;如果他想的话,他也可以是白马英雄,在枪林弹雨里倜傥风流。

可是他骨子里,是忧郁的,一种没有来由、也无人能够了解的忧郁;是平静的,一种千帆过尽、从厌倦中升华出来的平静。

他倚在昏暗的街角,低着头,抽一根烟,只那一种姿态,已胜过人间无数。

他抬起眼来,那眼神!那眼神?那是不能形容的,只能去看,然后沉醉其中。

他象是很累,每一个姿态都带着疲倦;他象是很懒散,每一个微笑都不够完整;他象是很无奈,每一个动作都传达着厌倦的信息;他当然很忧郁,然后,他也很迷人很性感。

他沉默着不说话,漫不经意地,入世的潇洒中含混着出世的超脱,整个世界都不曾被他放在心上。

因此当他偶尔展露出一丝柔情,我轻易地被他击中心灵——爱与信念,顷刻间粉身碎骨。

昊莲又再看了一遍自己的文字,关掉BLOG,伸手去摸了摸屏幕上阿铮上扬的嘴角。她的BLOG是不公开的,它是记录自己隐藏的情感的一个地方。BLOG真是一个好东西,用虚假的ID、虚拟的网络宣泄着自己的情感,即便的别人进入了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更不需要担心电脑被偷被入侵。

她被敲门声惊醒,没做思索,她赶紧的将正在浏览的图片关上,才轻松的叫来人进来。是谭光,他微笑着告诉昊莲可以吃晚饭了,昊莲点头答应着一边关电脑,临了,谭光说,其实她不应该在黑暗降临后还开灯坐在窗边做事的,这样她的身体会将阴影投射到外边,很危险。昊莲一边将电脑丢在床上,答应着将灯关掉。

她想,谭光这人还是不错的,但是,谁也看不懂他心里的事情,他将笑容挂在脸上,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

她常常感概,国人总是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掩盖真实的感情和动机,可以做到让人吃惊的地步,将自己的目的跟意图很认真的包裹起来,用各种语言、各种理由、及各种借口去围绕着事情的真相去做说明来达到目的,这似乎成为国人的天性。

可是,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她走到楼下,NIKE快乐的迎接上来,在她的银灰色长裙下蹭着。

晚餐跟通常一样,十分完美,由昊莲请来的酒店里的大厨专门烹调,保姆在餐厅上菜,墙上名画是昊莲私人收藏品,淡黄色柔和的灯光照耀着众人,鲨鱼感叹着自己迟早会身材走样,但却继续着狼吞虎咽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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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他又是谁?

凌晨四点。

一辆小汽车无声无息地从广州大道驶下五仙桥,转过省测绘院,停在白云山风景区后旁边的某个小区的围墙外边,在墙外停了几秒钟后,一个全身黑衣的人推开副驾驶的门,迅速闪下,几步便隐进了路边大树的阴影下,左右看了看,后退了一小步,像一只豹子般敏捷的爬上树桠,再无声无息地跳进围墙。墙外的小汽车又无声无息滑行了一小段,迅速驶离,路灯下,车牌好像是粤O; 又好像是粤D,看不清楚。

小区里,黑衣人在草坪上半跪着,朝上看着头上方的摄像头,自己落下的地方正是摄像头的死角,这是来之前就已经设置好了的线路。他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对准摄像头摁了摁,摄像头发出“叮”的一声,他知道从这个时候开始,摄像头显示的就是镜头里边的图像了,即便是自己大摇大摆的从下边走过,也是无法拍摄到自己的。

几名结伴巡逻的保安从小区的一角以纵队走过来,黑衣人朝后方退了退,身子贴在了墙角的阴影里,这里的保安还挺专业,走到一角的保安亭,其中的一名还进去看了看,问了几句什么后,在墙上拿下一个本子在上边划了划,然后又转过头去其他地方了。黑衣人沿着墙侧行几步,弓起身子越过花坛,低头疾走到中间的一栋大约10层的楼边,绕到楼后,两手攀住水管,双脚蹬在墙上,左右交替用力,猿猴一般地爬上5楼。

水管的旁边是厨房的窗户,所有的地图全在自己脑海里呢。黑夜人用缠在腰上的绳子简单的固定了一下自己,从鞋筒里爬出一把刀,一把很普通的匕首,刃薄而利。他将刀刃侧着插进窗户的缝隙,轻轻挑动了几下,直到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嗒”声,他将刀插进鞋筒,一条腿从水管跟墙相贴合的部位用脚尖部位勾住,一只手按在窗户上,另一只手贴在玻璃上用暗力推动着玻璃,窗户缓缓向自己的方向移动,没发出一丝声音。

他一只手扶助水管,一只手解开固定自己的绳子,双手一撑窗台,像狸猫一样闪进黑暗的厨房,他透过玻璃朝下看,时间计算得只差几秒,巡逻的几名保安队员排成纵队从对面楼下走了过来。

他在灶台边蹲了几秒钟,让自己的眼睛习惯厨房里边的光线:灶台旁边如自己所料,凌乱的散落着一些花生壳,自己翻身进来的时候脚尖着地,腰身用力的时候朝前一蹲,花生壳烂了几个,但却没发出声音。

鞋底下的棉布很管用。

他弯着腰走到门边,侧身站立,一只手去扭门锁。他全身紧绷,腿上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他的匕首握法很奇怪,是用拇指跟食指捏住刀刃,这样的握法只适合在较远距离的飞刀杀人。

门被拉开一条缝,他斜靠在门边的墙上,他知道地上还会有陷阱,愈加小心起来。他蹲下来,用戴着手套的手在门口的地板上扫了扫:有一些瓜子壳。黑暗中,他仿佛笑了笑,开始脚尖点地,闪出门外。这点东西挡不住自己,他想。

这是很普通的三室两厅套房,他来之前熟背了地图,他知道,出去后,向右走米左拐,这是书房,里边有一张床,朝前直走米,还有两个房间并排在一起,左边是主卧室带阳台,一米八的大床,右边的卧室有一个独立卫生间,床是一米五的,还有一个衣柜。按照常规,老大肯定睡在主卧室,不过今天不一定,毕竟违反常规的事情总是会有的。

他轻轻一旋书房的门锁,门没锁,从张开的门缝往里看,楼下依稀的灯光透过玻璃窗,隐约可见床上躺着一个人,黑衣人疾步靠近,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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