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不上,我并不了解它。但至少我感觉它不太可爱,总是摆出一副严肃说教的面孔。”
“哦,此话怎讲?”方卓低头望着我微笑。柔和的路灯下,他年轻的脸竟然显得完美无缺。
我心一阵激荡,不敢正视他的目光,故作笑嘻嘻地说:“比如说,在我老家,现在正好是夜市时间。满街都摆上了小吃、小玩意。大家下了班都不舍得回家,一边吃小吃一边逛街,可以一直从傍晚逛到午夜。可,北京人多老实本分啊,你瞧——”我说着,指指仍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夜车。
“呵呵,北京人老实本分!”方卓哈哈大笑,“这话我可头一次听说。”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青青,你太不了解北京了。”他依然在笑,好像我是多么无知一般。
“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了解,当然也无从了解。”我无所谓地耸耸肩。
方卓止住笑,深深地望着我,“要不,我带你了解一下?”
“现在?”
“对,就现在!”说着,他牵起我的手,跟逃学的孩子似的奔向马路对面。
在连续倒了三趟公共汽车,又走过一条灯火辉煌的马路后,我们在一个幽深却闪闪烁烁的街口停住了。
人声鼎沸,许多豪华轿车在街口泊着,里面进出的男男女女比电影里的还时尚另类。
“这便是三里屯,北京最有名的酒吧街。”方卓不动声色地说,并熟门熟路地引我进去。
“方卓,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啊!”我紧紧地挨着他,又紧张又好奇。
“是吗?”方卓随口应付了一句。
我不敢再说什么,觉得此时的他也格外神秘。
三里屯。
这是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小说中的地名,我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会置身于其中。在许多人眼中,三里屯是时尚与颓废的代名词,这里有爱情、金钱、毒品、放逐、沉迷;
有一掷千金、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有美丽的女人、富有的男人、潦倒的乐队、空虚的新新人类。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它回归你的本色、激发人的兽性。用他们自己的话便是“HIGH”。
我小心翼翼地前行,生怕惊动了这个完全不属于我的世界。
酒吧,一个挨一个,往漆黑处延伸。
霓虹灯闪烁跳动着,鬼魅而燎人。透过厚厚的窗玻璃,我看到昏暗狭小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人头攒动,形形色色的脸,挂着种种不真实、做梦般的笑容。
街上的人格外精彩。有嬉皮士一样的男人背着硕大的乐器行色匆匆;有肥硕而优裕的鬼佬腆着啤酒肚晃晃悠悠;站在街边的女人,盛装锦服,抹着银粉的眼角透出猫一样的神情。
“先生,买花吧,买花吧!”突然,方卓的腿被一个小姑娘抱住了。
小姑娘十分精灵,手中高高举着一朵凋零的玫瑰,“鲜花配美人。先生,给这位美丽的姐姐买朵花吧!”
我十分尴尬,张口结舌,“小妹妹,别,别乱说。”
小姑娘看也不看我一眼,死命地把花塞到方卓手中,油腔滑调,“先生,不要这么小气啦,小气是追不到小姐的。”
“谁说我要追啦,这是我妹妹!”方卓也进退维谷。
“哎呀,开始都是妹妹的啦!”小姑娘竟然比成|人还老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呀?买吧,买吧!才五元钱!”
“五元!”我倒抽了一口气。可还没等我张口,方卓便指着路边的冷饮对小姑娘说:“我们不要花,我给你五元钱,你去帮这位姐姐买个冰糕吧!”
“好吧!”小姑娘满口应允,接过方卓的钱,一溜烟跑去。
咬着小姑娘花五元钱买来的“大红果”冰棒,我哭笑不得,“方卓,你有时候小气得很,可有时候却跟希腊船王似的。”
“呵呵,钱这个东西啊,不该花时一毛不拔是应该,该花时一掷千金也未尝不可。”
“什么时候该花,什么时候不该花呢?”
“自然要看值不值得花了。”
我舔着冰棒,歪着脑袋想,他今天又是麦当劳,又是三里屯的,难道认为我值得他花钱了?
正在想着呢,突然,一个酒吧的木门被撞开了。一群肥头大耳、酒气呛人的鬼佬簇拥着两个中国女子踉跄而出。看得出,他们醉得不轻,大吨位的肥肉压在女人身上,毛茸茸的手还肆无忌惮地拉扯着女人肩头细细的吊带。
“瞧,这些女人!”我拉拉方卓,小声却愤怒地说,“真丢人!”
虽然我已经尽力压低了声音,但似乎还是被其中一个女人听到了,她奇怪地抬起头来——
啊,竟然是一张似曾相识的美丽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