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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房里就一张床,是个土炕,所幸这炕足够大,躺了一个祁叔,还有个小不点儿吉祥,还能空出一大片,虽然被喝止,祁叔还是往里面挪了挪,叶飞扬搀着捡来的人到炕的另一头,看到他透湿的衣衫,当下掀开垫在床上的棉絮,把他放到最下面铺的那层席子上,抹了把汗,顾不得自己身上也是湿漉漉的,又跑去厨房打了一大盆热水进来,开始给那人擦身子。

解开那人的衣襟,看着里面细嫩紧致的肌肤,叶飞扬撇了撇嘴角,一个大男人要不要保养的这么好啊! 手下动作不慢,拿着热毛巾顺着脖子往下仔细地擦,等到衣衫全部解开,叶飞扬忍不住伸手按了按那人腹部的六块腹肌,心里十分不平衡,这人明明看起来就是个富二代官二代,样貌好皮肤好也就罢了,居然还有腹肌!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叶飞扬没有留意到“昏迷中”的人几不可查的挑了挑眉。

擦到下身的时候,身为男人的天性让叶飞扬很难不去留意比较某个部位的大小形状,至于结果如何,看叶飞扬暗自咬牙切齿的模样就能猜出一二。

把那人安顿到床上躺好,给他的额头敷上帕子降温,叶飞扬累得满头大汗,他自己的身子其实都还没完全康复,这几天担惊受怕,奔波劳累,又没有休息好,这会儿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在叫嚣,腰酸背痛。他咬咬牙,把那盆水端了出去,去厨房煎姜汤去了,那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想必是在水里泡感冒才发烧的,中途进了趟空间,拿了两颗退烧药出来,准备等会儿喂了姜汤下去若还没退烧就再给他喂下去,古人的法子有时候比西药要有效得多,所以叶飞扬也不怎么担心。

看着炤里不时蹿出来的火苗儿,叶飞扬觉得这两天过的实在是惊险刺激,而且这山林也真是奇怪,总能捡到各种各样的人……

喂姜汤的过程有些麻烦,按理昏睡过去的人是没有意识的,一般不会排斥液体才对,可眼前这人却偏偏不是,先是抿着唇不肯张开,叶飞扬好不容易才让他张开嘴,他居然还往外吐姜汤!叶飞扬顿时眉毛挑的老高,他以为他是吉祥?吃到不想吃的还吐几个口水泡泡!还不等叶飞扬发飙,那人竟迷迷糊糊地醒了,双眼半睁半眯,薄唇微微嘟起:“难喝!拿走!”

听听这语气!十成十的命令!叶飞扬一口气差点儿没提上来,他脸一板:“难喝也给我喝!良药苦口你懂不懂?”说完,又舀了一勺姜汤递到那人嘴边,暗想若是再吐出来,就让他烧死算了!

那人的神智似乎清醒了一些,抬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叶飞扬,明明没什么动作,叶飞扬却觉得仿佛有股无形的压力正在四周聚拢,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股压力又迅速的散去了,仿佛那只是叶飞扬的错觉。叶飞扬略微摆了摆头,继续把手里的勺子往那人的嘴边送去:“把这喝了,听话。”

那人看着叶飞扬,一双剑眉愣是纠结成一团,最终一口吞了,仿佛那姜汤是毒药一般。叶飞扬仿佛没看到一般,继续一勺一勺地喂:“你发热了,喝点儿姜汤驱寒的,对你没坏处。”愣是把那一碗姜汤都给喂下去了才作罢。那人被灌了那么一大碗平日里避之不及的姜汤,也没什么精神,躺下没多久又睡过去了。叶飞扬帮他拢了拢被子,这才想起刚刚都忘记问他的姓名来历了。

方正杰背着那个比他高出一些的竹篓,手里还拎着几个小包袱,顶着一张出汗的小脸,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扬起脸,笑着喊了声:“祁叔,大哥哥,我来了。”

叶飞扬过去帮他接过东西,递了条帕子给他擦汗,笑道:“小弟弟辛苦了。”

方正杰笑着摇头:“不辛苦,平日里老跟师父上山采药呢。对了,我叫方正杰,大哥哥叫我正杰就好。”

“好,正杰,你懂不懂医术?”

方正杰点点头:“我跟师父学了好几年,略懂一二。”

叶飞扬看着方正杰严肃的样子不由笑了,揉揉他的头:“我刚救了个人,身上没有伤,却在发热,我猜是受了风寒,你能不能给他看看?”

方正杰的目光闪了闪,一口应下:“好。”

走到床边,方正杰不留神瞄到床脚边上依偎的两只小虎崽,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想要去瞧瞧,却又想起床上的人,立刻收起了心思,一本正紧地拉起那人的手腕,诊起脉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只是受了些风寒。”

叶飞扬松了口气,又问:“可他在发热,要不要针灸?或是抓些药吃?”

方正杰偷偷看了眼似乎睡着了的人,果断摇头:“这个不用的,熬点儿热姜汤睡一晚上就好了。”

见小大夫方正杰说的自信又轻松,叶飞扬也就姑且信他了,如果等明天还没退烧,就给他吃退烧药吧,而且看他刚刚还有精神挑剔,应该没什么大事儿。

这么一折腾,一上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了一大半儿了,叶飞扬像只勤劳的小蜜蜂,又飞去厨房给一大家子人准备午饭了。

等叶飞扬一离开石屋,方正杰回头就对上了祁叔的目光,未来的小御医对上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将军,结果是毫无悬念的,他怯怯地看了眼还在昏睡中的某人,皱着脸小声说:“祁大人,我也是今天上山前师父告诉我才知道的。”

23

23、烤肉 。。。

叶飞扬蹲在厨房,手里挑挑拣拣,原本打算今天给吉祥再弄点儿胡萝卜泥或是苹果泥吃的,眼下看来是来不及了,多了那个发烧的人,还是熬点儿稀饭给他吧,正好吉祥也可以吃米汤,祁叔和方正杰得吃点儿好的,前天腌着的猪肚子猪肠子等会儿可以炖了,至于他自己,则是想吃些青菜。一面想,一面挑拣地上的菜,到最后,不由叹了口气,这里就一个炤孔,这么多饭菜要弄到猴年马月啊。

“叶哥哥,我来给你帮忙。”方正杰从门口探出小脑袋,脸上笑眯眯的。

叶飞扬蹲在地上,有些歉意地看向方正杰:“正杰,你看那个人染了风寒,中午我们就熬点儿粥,我再烤些肉吃好不好?等晚上我再给你做好吃的。”

方正杰顿时流口水:“好啊好啊,烤肉最好吃了,可惜师父不喜欢,平日里都很少吃到。”

看他晶亮的小眼神,叶飞扬不由笑起来:“那好,我先洗米煮粥,然后架火烤肉。”刚说完,就见方正杰跑进来,端起叶飞扬手边装着米粒的大腕,讨好地说:“我去洗就好了,叶哥哥你去架火吧。”

“那好,你小心点儿。”叶飞扬无奈地笑了笑,只得随他去,幸亏刚刚他还没来得及掺点儿他空间里的糙米。

叶飞扬抱着一堆松枝到屋外,堆起一个小堆,然后去厨房拿肉来烤,无意间看到祁叔前天拿回来的还有一只野山鸡,眼前一亮,不如烤只叫花鸡好了,正巧还有几张荷叶,他拿刀背把那只鸡身上的骨头敲碎了一些,再偷偷拿出祁叔珍藏的白酒,取了一些出来,把鸡的里里外外都刷了一遍,最后把这里仅有的调料,生姜花椒和桂皮弄了一些塞到鸡肚子里,然后拿荷叶包好,去小溪边拿湿泥巴裹了厚厚的一圈儿,然后在地上挖了个小坑,放了进去,再在上面堆上松枝,想了想,又从厨房里拿了几个红薯也一并放到叫花鸡四周,这才生起火来。

“这鸡当真可以吃吗?”方正杰洗完米就一直跟在叶飞扬身后,像条小尾巴,惊奇地看着叶飞扬做这些,居然把泥巴裹到鸡的身上,那还能吃吗?脏都脏死了!

小小年纪便当上御医之首的徒弟,方正杰的出身并不低,方家在朝中还颇有些势力,只不过方正杰是庶出,在家中又是老幺,所以方家当家才会点头随了他的心愿让他当上老太医的嫡传徒弟,时时带在身边指点。就此事看,方家对他还是比较宠溺的,毕竟堂堂方家的小公子,竟然去当个大夫,就算是御用大夫,也并不是多么有颜面的事。再看方正杰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想必自幼也是没受过多少气的,这其中缘由,或许是方家当家主母仁慈,对各房孩子一视同仁,或许是他的哥哥姐姐们心善,疼爱这个自幼失了母亲的小弟,又或许是他天真可爱,喜好医术让他人放下戒心,这大家族里的事儿谁又说的清呢?

叶飞扬并不知道这些,所以他有些好奇,这小山村里长大的孩子难道不都是玩着泥巴长大的?就算方正杰看着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可那不代表他就真的不是穷人家的孩子,不然谁家舍得把这么可爱的孩子丢给一个老头儿带呢?

“等会儿你就知道能不能吃了。”叶飞扬冲方正杰眨眨眼,接过他手里的大碗,回到厨房里,把米倒进锅里,加了些水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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