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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页)

“我从来没有看上他,我只是不讨厌他而已。”她静静地把豆浆倒满两只杯子,“最近我的品位变了,突然喜欢上学历高的男人。他很单纯,我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他就跟你一样,从来都没有从学校里出来。在国内的时候就是读书,去美国还是读书,读完书就留在学校的研究室——活了30年,念了二十多年的书。热带植物博士——”郑东霓笑了,“这世界上真的是什么人都有呀。”

现在只剩下两种可能:第一,我的堂姐长得很像热带植物;第二,那个男人在美国小城里憋疯了,偶然看见了一个精明利落的城里女人,丝毫不能让他联想起原始的热带植物,于是决定非她不娶。

“郑东霓,”我叹了口气,“跟你说,我也有同学出去留学或者陪读。辛苦得很,尤其是美国的那些小城市,一到节假日,大街上静得像坟场。你不是耐得住那种寂寞的人。他没有多少奖学金,粗活累活都是你的——我不是指洗衣服做饭,还包括搬个梯子刷公寓的天花板。去超市买十几公斤的东西回家,要么开车,要么像骆驼一样自己搬回来,你以为你还能像在家里那样挥手打辆的?做梦。”

“你是说我吃不了苦?”她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是说没有必要。”

“别小看我,郑西决。”她把头发全部握在掌心里,有点恶狠狠地扔到脑后去,“我又不是没出过远门。在新加坡唱歌的那几年,我有时候一晚上跑三个场子,白天还有别的工要打,和四个女孩子租一个房间,什么脸色都看过。你真的以为你姐姐回来开店的本钱是靠什么有钱的男人?我倒想,可是到哪去找那么傻的有钱人?你说对不对?”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你的终点很遥远(2)

我突然发现我根本没有和她对话的资格。郑南音是对的,我只不过才做了一年的老师而已,我就以为自己天生适合规劝别人。我凭什么来说三道四呢?我甚至像所有无关痛痒的闲人一样,暗暗揣测过她的钱来自某个,或者某些男人。

郑东霓是在18岁那年去新加坡的。她才大一,连第一个学期都没有读完。她在大学所在的南方城市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新加坡的酒吧经理,于是就下了南洋——多古老的说法。四年以后她回来了,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当她的大学同学苦苦地从一个招聘会奔赴另一个招聘会的时候,她成了服装店的老板娘。

没错,我们的姐姐跟着她才认识几天的男人去做天涯歌女的时候,跟郑南音一样大。我奶奶早就精炼地总结过了,人是有命的。

“郑西决,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她托着腮,无限神往。我知道她不是在跟我说话,她只不过是在回忆而已,“在新加坡的时候,有一回,有个客人一出手就给了1000美金的小费。要我给他们一桌人唱一个晚上。1000美金当然多,在新加坡也没有几个人能在一晚上赚到这么多。可是,当1000美金是塞在你的胸罩里面的时候,你才能真的明白,不全是钱的问题,这世上,真的有等级这回事。”

她早就给我讲过的,但是她忘记了。

“你想一雪前耻,所以想嫁给——学富五车的‘热带植物’?”

“当然不是。”她大笑着过来揉我的头发,“我想赚钱呀。我现在的店生意再好也只是衣食无忧而已。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出去看看,看看我还能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你现在赚的不够多吗?似乎比我多很多。”

“都跟你比,社会还用不用进步?”她冲我翻白眼,“胸无大志。”

“我是胸无大志。”我自在地伸了个懒腰,“我只想平平安安地待在龙城,教一辈子书,然后照顾三叔三婶,小叔,当然还有你爸你妈。等你和郑南音都远走他乡,并且婚姻不幸的时候,帮你们支撑好这个大本营,好让你们随时回来养精蓄锐,再战江湖。”

“贱嘴。” 她的眼神明显有些意外,“我没想到,原来你也有志向,是继续做这个家里的‘三叔’。”

“没错,就这么简单。要是我真的能做得像三叔一样好,是我的荣幸。”

“为什么?”她问我。

“郑东霓,”我说,“你不是孤儿,你永远不会明白。”

“我和孤儿有什么区别?”她仓促地一笑。

郑东霓的婚事,就这么成了定局。——我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准确点说,在全家人反对无效只好对她表示祝福的时候,她才宣布她和热带植物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她这次回家来只不过是来办签证需要的手续而已。大家恍然大悟,更加无话可说,只好团结一致地帮她准备所有申请签证的文件,以及行装。也不是全家人吧,不包括她自己的父母。小叔的点评最为幽默,当他听说了郑东霓老公的专业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说:“好。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热带植物,也是好的。”郑南音在一旁笑得差点断气。

三叔只是对她说:“一切当心。别勉强自己,不习惯就回来。”我记得三叔在郑东霓执意要休学去新加坡的时候,也只是说了这么一句话。郑东霓在这个家里地位有点微妙,因为没有人把她完全当成孩子来*,她又不可能和长辈平起平坐。所以,有些时候,三叔跟她说话的语气异常尴尬,常常是连称呼都省了。这一切的源头怕是要追溯到很多年前吧,很多年前的郑东霓是个让大人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她的孩子。比如说,那个下午,那个我和郑南音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下午。

你的终点很遥远(3)

那时候,我九岁,郑南音还不到四岁。那明明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三叔带着我们俩去大伯家,说是要拿什么东西。

可是走在楼道里的时候我们就听见门里面有隐约的争吵声。三叔见怪不怪,还是敲了门。大伯来给我们开门,没有表情地扫了我们一眼,除了头发有点乱,看不出争斗的痕迹。他知道我们什么都听见了,我也知道他知道我们听见了。他毫不在意,对大妈说:“去倒茶。”大妈斜靠在沙发上,恶狠狠地看着他。那时候大妈还年轻,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他们总是这样,争斗的时候,旁若无人。大妈突然间微笑了,嘴里耳语一般地重复了一遍:“倒茶?”然后妖娆地站起身:“好,倒茶。”说时迟那时快,大妈举起暖瓶狠狠地砸在地上,“砰”地一声巨响,简直是董存瑞的炸药包。她一边微笑一边大喊,脸上的表情因此变得扭曲之至:“我他妈恨不能乱刀砍死你,你叫我倒茶?你叫我倒茶?我操你妈!”三叔扑上去拦住了大妈,就在这个时候,大伯不紧不慢地把地上的暖瓶捡起来,不紧不慢地把瓶塞打开,最后,把里面的东西就这么倾倒在地板上。热水,还有破碎的壶胆。像是一面镜子的碎片,清脆地坠落下来,一片炫目的银白色琳琳琅琅地铺满陈旧的地板,热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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