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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章 达成合作下(第1页)

杨赐沉思了一会儿之后,总算是想通了刘鑫为什么会想要重启废置多年的州牧制度,毕竟作为一个混迹大汉官场多年的“老司机”,杨赐可不觉得刘鑫刚刚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刘鑫刚刚对杨赐所说,自己之所以打算重启州牧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为大汉镇守益州地区,毕竟益州地区蛮族众多,大汉虽然在益州各地设置了治所,但是如今益州地区有三分之一的治所是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几乎是没有上交过一点税收的,因此当初的益州刺史之位才会出售给郤俭,毕竟那些有资格出任益州刺史之位的大汉官员,基本上都不愿意去益州这个穷山恶水,异族横行的地方当刺史,毕竟作为益州刺史,可是变相有三成以上的权利处于真空状态,而且接下来的政绩也不会好看,因此益州地区基本上很少有外地官员前来任职,而益州地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也不是太密切,最终导致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那就是益州地区的世家大族野心日益膨胀,开始把持益州的官职,刘鑫开始担心在这么下去,益州地区很有可能因为当地的世家大族,再加上那些在旁边虎视眈眈的异族,导致益州地区脱离大汉的控制。

因此,刘鑫的打算则是通过恢复州牧制度,自己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益州州牧,到时候就能更好的训练兵马,先行平定益州地区的异族势力,毕竟益州地区的异族势力还没有彻底联合起来,相当于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部落,刘鑫觉得自己如果拥有一定的兵马,就能够彻底控制住这些异族部落。

然后,刘鑫在军事上控制住异族势力之后,便可以在官场上对付那些蠢蠢欲动的益州本地的世家大族了,让这些世家大族老实下来,别一心想着搞一个大新闻。

当然了,刘鑫还表示自己会利用益州拍卖会以及即将举行的洛阳拍卖会所获得的钱财,开始将益州打造成一个繁华的“山中江南”,从而吸引到更多的人才加入益州为官,毕竟益州地区的地理位置极佳,向北可以支援凉州地区对付塞外异族,向南则可以去平定交州那些未开化的蛮族,向西则是天然屏障的十万大山,向东则可以前往荆州,完全是一个值得发展的重要地区。

当然了,刘鑫表示如果想要完成这一切的话,那么势必要说服汉灵帝重启州牧制度,然后让自己成为益州州牧,这样刘鑫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工作,完成这一切目标。

而杨赐当然是不会相信刘鑫的想法真的这么好,毕竟刘鑫真的这样做的话,那就和圣人无疑了,但是刘鑫是圣人吗?

杨赐可不这么觉得,毕竟刘鑫虽然有着“现实”的称号,但是杨赐也通过这两天对刘鑫的观察,清楚的知道刘鑫绝对不是那种无私奉献的圣人,而是一个恩怨分明,注重得失的人,因此杨赐大致能够猜到刘鑫为什么会想要恢复那废置已久的州牧制度了,虽然刘鑫是真的会完成上述的计划,但是刘鑫在完成了这一切之后,那么刘鑫就可以变相的成为一个实质性的诸侯王,就算是汉灵帝没有真的将益州地区分封给刘鑫,但是现在已经平定了益州南部蛮族,收拢了益州世家大族,并且拿出大量钱财来发展益州,深得民心的益州牧刘鑫,已经不需要再得到汉灵帝的分封任命了,因为这时刘鑫实实在在的成为益州王了!

而至于有人想要来摘刘鑫的“桃子”,那是一件不可能完成,或者说是没有人敢做的事情,毕竟以刘鑫现在的身份与地位,都只有杨赐自己和袁逢能够平起平坐了(汉灵帝自然除外),等到那个时候的益州州牧刘鑫,杨赐觉得只能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形容刘鑫了,而且立下大功的刘鑫,汉灵帝自然也不会平白无故,也没有什么理由来撤销刘鑫的益州州牧一职,毕竟刘鑫做的可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为大汉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好处,汉灵帝就算再昏庸无能,也不会做出这般莫名其妙的事情,毕竟到了那个时候,刘鑫也已经可以无视圣旨了,想要治罪刘鑫就只有一个罪名了,那就是谋反了!

但是,杨赐觉得如果真的要用谋反的罪名来治罪刘鑫的话,那无疑是一个不靠谱的罪名,毕竟刘鑫一切行为都是以州牧制度为准,毫无逾越之举,毕竟说到底,刘鑫这个掌管益州地区的诸侯王,也只是有实无名罢了,所以汉灵帝总不可能以“莫须有”的罪名来按在刘鑫头上吧。

何况刘鑫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仙师”啊,光是这一点杨赐就觉得汉灵帝不敢以谋反的罪名来对付刘鑫,毕竟万一惹怒了刘鑫,刘鑫直接给汉灵帝来一个“五雷轰顶”这样的天罚,汉灵帝就算死了也得认命,刘鑫也可以完全用“天意”来推脱自己的罪名。

而且杨赐回头一想,刘鑫想要获得的益州牧一职,也只能说是刘鑫想要一个名头罢了,毕竟正如刘鑫所说的那样,大汉中央朝廷对于益州地区一直都不怎么上心,原因也和刘鑫说的一样,益州地区的异族部落众多,益州地区的很多治所都处于半瘫痪状态,名义上控制的地区都在异族部落的掌控之中,每年能够给大汉提供的赋税几乎等于零,而至于大汉中央朝廷对于这些地区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这些地区名义上还是属于大汉的,而这些异族部落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大汉中央朝廷总不可能没来由的出兵这些地区,攻击这些异族部落吧,何况益州地区的地势复杂,从益州地区之外调兵花费的实在有些大而只靠着益州地区的兵马去对付这些异族部落,恐怕又会有心无力,毕竟益州地区的粮食储备与经济实力都非常一般,供养不起太多的兵马。

而且作为大汉三公之一的杨赐,也非常清楚益州地区的官员几乎都是益州本地的世家大族的成员,益州地区之外的官员基本上都将益州认定为自己所不愿意去赴任地区的第二名。。。至于外地官员不愿意去赴任地区的第一名,自然就是交州了,毕竟益州只能算是山高路远,交通闭塞,气候潮湿罢了,但是益州的经济还算不错,文学氛围也还算可以,用来安享晚年生活还行。

而交州地区基本上就是找不出任何优点了,因为交州地区人烟稀少,猛兽毒虫众多,经济方面也可以说是不堪入目,而且到处都是瘴气毒水,生存环境极为恶劣,因此交州除了原住民之外,基本上就是一些被发配过来的罪犯,至于那些大汉官员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是绝对不会来交州为官的,甚至刘鑫都曾经听曹操讲过这么一个笑话,那就是他宁愿在洛阳周边当一个县令,也不愿意去交州当刺史。

所以,益州地区的官员基本上都被当地的世家大族给把持在手中,因此益州官场难免会成为一滩死水,益州地区的官员们都是在为了自己所在的家族获取利益,根本不会在乎其他的事情,因此益州地区的发展速度可谓是非常堪忧,而大汉中央朝廷也对此毫无办法,毕竟那些有能力的官员都不愿意去益州任职,而且强龙不压地头蛇,就算是有官员愿意去益州任职,但是很快就会被益州当地的官员所排斥,因此要么碌碌无为,要么就是被赶出益州。

所以,在杨赐看来,就算刘鑫之所以想要重启州牧制度,就算所图甚大,但是也能够给益州地区带来发展的契机,而且对于大汉来说也是好处多多,因此作为大汉忠臣,杨赐自然是选择答应刘鑫的建议了,毕竟杨赐也觉得州牧制度的确有重启的必要了,毕竟又不是只给刘鑫安排一个益州州牧的职位,其他人为了剩下的州牧职位,恐怕也会同意这州牧制度的重启吧。

毕竟在刘鑫的建议中,杨赐肯定是会作为发言人去将这个重启州牧制度的计划报告给汉灵帝,而像重启州牧制度这样重要的提案,汉灵帝肯定会在朝会中发表的,到时候杨赐难免会与其他官员进行辩论,但是像重启州牧制度这样的“众乐乐”的提案,肯定能够得到一些有心人的支持,所以通过的可能性应该非常高。

所以,想到这里的杨赐呵呵一笑,开口说道:“如此甚好,既然王爷你都这么说了,小老儿也觉得州牧制度的确是有重启的必要,毕竟如今大汉的情况,一些偏远州的刺史权利实在是太低了,在面对一些突发情况的时候难免会有些尴尬,所以小老儿我愿意支持王爷你的这个计划,等到王爷你觉得时机成熟的时候,大可以派人或者说是给小老儿我一封书信,到时候小老儿我就给陛下提出这个计划。”

刘鑫见杨赐同意了自己提出的计划,心里也算是松了一口气,毕竟虽然刘鑫在表面上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是这不过是刘鑫想要给杨赐一个心理暗示罢了,毕竟刘鑫觉得自己做出一副笃定杨赐会答应自己的样子,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能影响到杨赐的想法才是。。。

毕竟刘鑫也算是一个半吊子的心理医生,外加刘鑫还拥有一个“仙师”身份,这两者想加起来的效果还是有的,因此刘鑫到了这个三国世界之后,就开始有点向神棍靠拢的倾向了,刘鑫无论什么时候,基本上都是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而这也是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而刘鑫虽然觉得杨赐应该会答应自己的提议,不过刘鑫觉得成功率也就在百分之六十左右,毕竟刘鑫也知道自己虽然说的是光面堂皇,一副为国为民的样子,但是对于杨赐这种久经官场的“老司机”来说,肯定不会完全相信自己的说辞,而且应该也能猜到自己想要将益州收归在自己的手中,因此刘鑫也刻意的透露出自己想要成为“诸侯王”的意思,以此来诱导杨赐相信自己只是要成为大汉新一任的诸侯王,而不是想要谋夺皇位!

因此,刘鑫的这一段话也算是半真半假,终于成功的迷惑了杨赐这个“老司机”。

于是乎,刘鑫与杨赐就此事达成了共识,并且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且刘鑫还因此提供了杨赐更多的好处,比如刘鑫又给了杨赐一份简化的钢笔制造方案,毕竟笔墨纸砚这四样文房四宝之中,笔能够排在第一位,自然是证明了笔的重要性,因此刘鑫觉得自己有必要将钢笔制造出来,毕竟钢笔相对于毛笔来说要方便快捷的多,毛笔写一次字还得研磨半天的墨,遇到一些突发情况时会很麻烦,而且钢笔在写小字的时候也会轻松的多,而毛笔更加适合写大字。

当然了,刘鑫还是觉得毛笔字看起来要比钢笔字好看的多,而且那毛笔字的格调与蕴意也是甩了钢笔好几条街。

不过刘鑫觉得一切都要百花齐放嘛,钢笔在如今的大汉应该也有一席之地的,所以刘鑫决定还是要把钢笔提前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当然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刘鑫并不习惯写毛笔字。。。

既然要将钢笔带到这个世界,那么刘鑫觉得自己也得起到宣传钢笔的责任,因此刘鑫自然而然的找上了杨赐,毕竟杨赐可是大汉文士势力的带头大哥,如果杨赐能够成为钢笔这样文具的代言人,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毕竟钢笔如果能够得到杨赐的认可,那么只要杨赐随便替钢笔说几句话,那自然能够得到大汉文士的追捧。

因此,刘鑫专门准备了两支做工精良的钢笔送给了杨赐与杨彪,并且将记载着钢笔制造方法的书信交给了杨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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