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发钗,镯子,溜子,帽子,香包,手炉,朝珠,指甲套,缨络串,小镜子,小梳子,之类的卖给游客。
总之,占着天坛公园这方宝地,头上顶着皇家御用的名头,再加上此时国内根本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宁卫民只要占据了戏装、道具,这样独一无二的资源,简直能把两部电影的ip玩儿出花儿来,最大程度的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甚至在李韩祥死后,他都能一直吃人血馒头,专享这位大导演的遗作福利。
可惜呀,谋算虽好,时机不对。
要知道,当时李导就已经知道这两部影片在港城大卖了,雄心勃勃还想拍第三部呢。
人家对这事儿就没动心,说要把这些服装和道具留下接茬用,都存在了京影厂的仓库里。
所以宁卫民连价儿都没出口,人家就直接拒绝了。
对于宁卫民来说,虽然买断不成,好像还有临时租赁的方案可以讨论。
可那样的话,这些服装道具一旦排上实际用场,他的玩儿法也就瞒不住了。
自然这些服装道具的价值,人家肯定就得重新衡量了。
等李大导演拍完第三部《一代妖后》,那宁卫民得花多少钱才能买断啊?
得不偿失。
所以他转念一想,李导演的第三部,好像也没用多少头两部戏的戏装和道具啊,倒不如耐心等等的好。
熟料“上赶着不是买卖”这句话也不是永远正确的。
他这一等,反而等坏了。
怎么呢?
因为宁卫民什么都算到了,就是忽律了京影厂的仓库保管条件。
那是平房,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一场暴雨,那库里就不少地方滴答水呢。
而且李导演身在港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威慑,这些被宁卫民视若珍宝的东西又是常年不用的,京影厂的人自然不怎么当回事。
结果一年半载之后,宁卫民再想起这些戏装和道具的时候,拜托刘晓芩替他一查验。
发现有些东西直接就丢了,虫吃鼠咬的情况更超乎想象的严重。
大型道具几乎全完蛋了,没几件还能看的了。
也就剧装,和首饰、帽靴一类的小件儿,因为大部分都保存在了箱子里,情况还好。
但也不是很乐观,不知道什么时候箱子一裂一糟,这些衣服就完了。
总之,绝不能再拖下去了。
宁卫民这时才有点明白了为什么《一代妖后》会拖了好几年才拍。
又为什么李韩祥拍第三部续作,戏装和道具几乎全是新做的了。
他便赶紧通过传真和港城那边的李导演联系。
按理说,形势危急到了这个地步,李导演应该也着急才对,这事儿应该有的谈。
可熟料压根不是这么回事,蹊跷的是,这位李导演居然好像选择破罐破摔了,就这么听之任之了。
反而对宁卫民的开价根本不接招,好像死活不肯卖给他似的。
后来,直至刘晓芩出面,从中帮忙说合,李大导演才算有了点合作意向,愿意谈一谈此事。
也是直至此时,宁卫民才明白这位李导憋着什么心思呢。
要说起来,全赖他自己作茧自缚。
是他当年捷足先登,花了四十万从京城硬木家具厂买断了那些精品家具,产生的副作用。
是,李导演是不知道是被他截了胡,对他谈不上恨意。
可李导演对硬木家具的喜好,也是发自骨子里的。
谁让宁卫民为了用人家的电影镜头充当坛宫的广告片,曾经主动出借几件硬木家具充当道具,诱惑人家李导演呢?
结果好了,人家看在眼里拔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