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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霜天万类皆为我用(第3页)

夜深,她已睡了。

忽听风声骤急,惊醒过来。

眼一睁,一个蒙面的身影便已闯进屋里。

对她行那龌龊之事。

覃家女儿口不能言,身不能动,毫无反抗之力。

最后,随着那种一切都被抽干的可怕感觉与无尽的痛苦中,她永远闭上了眼。

痛苦,怨气,仇恨,混杂在一起。

最终化作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这才被在一旁和围观群众一起看热闹的余琛,碰到了。

将她的冤魂摄进度人经里。

“有什么头绪么?”文圣老头儿问他。

余琛摇头。

从那覃家女儿的走马灯来看,只能看出那人体型中等,穿一身白。

至于面容模样,因为那凶手蒙着面,所以覃家女儿也没看到。

“那你打算怎么办?”

文圣老头儿晓得余琛在给死人办事儿,虽然不清楚这可怜的女子的遗愿究竟是什么,但无外乎就是捉住凶手之类的。

“这般炼炁士做事儿,通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至少大刑司那一套捉凡人的法子,是没用的。”

文圣老头儿开口道:“看这可怜女娃的模样,应当是被采补了——而采补一事,炉鼎条件苛刻,老夫认为可以通过找到下一个可能的受害者来守株待兔。”

余琛收起度人经,转过头来,摇头:“不用那么麻烦。”

然后,在文圣老头儿茫然的目光中,余琛径直走出阴暗巷子,在街上乱逛。

这会儿,行人百姓,多已经散去了。

空旷长街,人烟寥寥。

那些先前被踏出的脚印儿,也在大风雪之下被掩埋。

文圣说得对,炼炁士杀人行凶的案子和凡人犯案,完全是两个概念。

比如凡人无论是溜门撬锁,还是掀瓦踩梁,多多少少会留下痕迹。

但炼炁士呢?

人家一跃数丈,能直接从雪里跳进你屋子里去。

踏雪无痕之间,更不会留下什么足印。

又说目击者,一个炼炁士倘若不想让伱寻常人发现踪影,那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凶手无论是来去之间,都刻意避开了人群。

但偏偏啊,官府的目击者,必须是人,必须能交流说话。

而余琛,不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虫鱼鸟兽,都可以是他的“眼睛”。

霜天万类,尽为我用。

一路走过。

看起来就像是毫无规律地乱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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