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是我要找的人,我一人给你们二十两。”
林轩久大方的将手背在后面,轻而易举的说出了让他们疯狂心动的许诺。
“老爷跟我来,我带你去春花巷!”
老头跟壮汉对视一眼,决定先把这银子赚到手再说。
万一真是瞎猫碰到死耗子,就是人家贵人老爷要找的人呢?
这么好的机会要因为他们俩打嘴炮耽误时间,而给旁人抢先了,他们会憋屈死的。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林轩久散了点小钱,就找到了整个京城最低层的,快要活不下去了的人,为她办事。
这些人是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下层人”,他们同样也是最会受到金钱蛊惑的人。
为了银子,什么都愿意干。
猫有猫路,鼠有鼠道。
他们为了活下去,门路多着呢。
让王府侯府的眼线,去满京城的找,反倒不如这些有小门道的底层人靠谱。
最主要的是,这些人他们不打眼,也并不知道很多事,更不怕暴露。
林轩久用银钱就能买到的消息,何乐而不为呢。
她连续跟着人,挨着跑了一圈,开始的几个异族长相的人,大都是已经决定停留在京城。
很多人已经在这里定居,过了好些日子,跟周围邻里都相熟了的,才会被一早就知道的。
这摆明了就是赚林轩久的钱,她也不气。
给这些人尝到了实际的甜头之后,他们才会为了最高价格的报酬,死命的去努力,掘地三尺都要把人找出来,这比任何督促都好使。
随后林轩久回了善堂,给那个接引人一笔钱,请他今日闭门歇息,别接待看人的客人。
随后她就蹲守在了善堂,等着新的苦力上门,再依样用一钱银子,买他们为自己办事。
若是有人打听到了消息,也会跑回善堂来通知她。
转眼就折腾了大半天,随着午后的热气一点点的消散,夕阳火红色的光芒洒在了街道上。
京城即将要进入夜晚了。
在这个天色要暗不暗的时候,是俗称的逢魔之时,就是说太阳已尽,而天色未暗,群魔都要出来乱舞了。
而这时候,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善堂的门。
林轩久瞥她一眼,指着桌子上的劣质茶水,“喝一口再说。”
小女孩摇摇头,缓过一口,就立即道,“我在昌南巷子,瞧见了一个棕色头发的异族人,他做了变装,带了小圆帽,很不好辨认。”
林轩久稀奇道,“那你怎么知道他头发是棕色的?”
“这个异族人我认识,他以前会经常去我做事的酒肆里吃酒。
而且只吃酒,不要下酒菜,最多再搭配些烤肉来吃。”
小女孩立即解释。
大邺吃酒都要菜,有无菜无酒味的说法,这样吃酒不要菜的做法,确实很特殊,难怪小女孩会留意到。
林轩久心里打了个突儿。
棕色头发、嗜酒、还跟大邺喜欢下酒菜的饮食截然不同。
特点几乎都跟拓跋于寒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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