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道:“回姑娘,我打听过,那户人家,原来是都城人,后来去了西域经商,这些年家中出了个经商天才,他们才又回来了。”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西域风沙漫天,还常有盗贼出没,他们以西域的特色,来京城售卖,倒是有优势。
只是,终究不能长久的,人们不会一味追求西域款式,时间长了,都城的老顾客,还是会回来的。
想清楚这一点,我轻声安慰老管家。
“我知道了,张伯,你也别太担心,生意嘛,讲究个信字,我们的东西好,顾客自然会回来。”
“姑娘说的是。”张伯欣慰点头,起身退下。
我收回目光,继续看账本,忽地发现采薇眨着核桃大小的眼睛,好奇地盯着账本。
“以前跟着嘉和小仙女学些之乎者也,没看过这些充满铜臭味的账本吧!”我揶揄道。
“姑娘,我喜欢铜臭味,我喜欢铜臭味!”
她挑挑眉,满眼兴奋,就好像这账本里,长着钱等她去摘一样。
“小财迷!”
我笑了一笑:“想学看账,首先得和嘉和学会那些之乎者也。”
“哈!”语调下庒。
她如同打了霜的茄子,萎靡不振。
“奴婢,奴婢一看书就头疼肚子疼呀!”
我轻轻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下,无语笑笑:“你呀!”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只有你学会了经商的一些道理,才会不容易骗,而且,保持长久。”
她似懂非懂地点头。
我无奈一笑:“罢了,先教你学会看账本,这经商里的学问,得慢慢看,慢慢学。”
“好嘞,姑娘最好,姑娘最聪明。姑娘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女孩子!”
她高兴得忘乎所以,吧唧一口,亲在我脸颊上。
我心虚地擦了擦脸。
嗯……我是绝对不会告诉她,经商个个如千年狐狸,我之前,也被骗过好几次,算不得厉害。
不过,谁不喜欢别人的夸赞呢!
经过今日的事后,我每次看账本,去店里巡查,都会带上采薇。
……
秋去冬来。
如今,嘉和也已经将近有三个月的身孕,小妮子胖了一小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