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想想,甜言蜜语说得太少,是不是也是一种错误。毕竟人家不是我,人家没有那个义务与能力去了解我的语意。
“别发呆了,我没下毒。”迟暮无所谓地耸耸肩,指了指我手上端著的碗,“好歹熟了,凑合著吃吧。”
我摇摇头:“很美味,绝对堪比高级酒店的水准。”
他换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打量了一眼我手里的饭,又打量了一眼我:“不用安慰我。真的很难吃吗?”
於是我挫败地垮下肩膀。
恐怕好话到了我这里,也就成了僵硬的玩笑。
等我收拾碗筷出来,迟暮正安静地站在阳台上抽烟。
我站在门口,敲了敲阳台门:“饭後一根烟,赛似活神仙啊。”
他回过头看看我,递过来一包香烟。
我挥手示意不用,他把香烟放回口袋,又转回身,对著外头吐了个烟圈污染空气质量。
“许岸,”他忽地开口,“早上的事,我很抱歉。”
我一怔:“什麽?”
“我以为你会知道他们的事,”他依然没有回头,“所以我只是想问问,可是忘了你的感受,对不起。”
然後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如此正式的客气话,怎麽听怎麽觉得别扭。
“没事。”我打了个哈哈,“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是不?哥现在可是单身贵族了,选择多多。”
他转身看著我,嫋嫋烟雾让他的脸显得有些飘忽:“你没事了?”
“当然啊,”我冲著他笑,“不就失个恋而已,有什麽大不了的……咳……”说著嗓子突然有些哽,我咳了一声再继续,“我又不会跑去自杀。”
他没再说话,只是转回去留给我个背影,一动不动地看著外头连星星也没几颗的夜空。
过了好半天,就在我决定放任他站在这里自生自灭自己走人的时候,他突兀地扔过来两个字,语气轻浅:“我会。”
我先是一愣,随即倒吸了口凉气。
我差点忘了这家夥其实也是处於不知道是单恋未遂还是失恋已久的状态,而且一直是个闷声不响的主。
据说这种人习惯把所有心思都憋著死死压抑,所以爆发起来异常恐怖,也异常容易一个冲动就直接跑去轻生连句遗言都不带多讲。
“喂,”我惊恐地扣住他的肩膀,“你可不能乱来啊,我这是二十四楼啊。你要是从这跳下去我以後住哪儿啊?不带你这麽坑人的。”
他回过头,嘴角扬起一个弧度:“我困了,最近一阵都没怎麽睡。”
“啊?”我还无法理解他跳跃极快的思维。
“再没地方睡,恐怕我就真要摔下楼了。”
“……”
等我收拾了客房出来,他已经理所当然地霸占了客厅的沙发,躺在抱枕上在刺眼的灯光下睡得四平八稳。
我拖了床被子出来,直接扔到他身上,把他从头到脚都捂了个严实,然後看著他因为缺氧费力地从被子里探出个脑袋,接著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回到房间,想到客厅里还有个人在,不知怎麽地,我隐隐感觉,似乎空荡荡的床上没有了另一个人,也不再显得那麽可怕的难熬。
我突然有点理解他坚持留在这里的意图。
我想,可能他也是因为害怕寂寞。
☆、第三章(3)
第二天,我发现,我交给小球的家门钥匙,不知何时被迟暮握在了手中。
第三天,我发现,浴室的毛巾架与洗手台、客房的衣橱、门口的鞋柜、还有书房的写字桌上,都出现了一些不属於我的东西。
第四天……
都说二十一天能形成一个习惯,可才半个月左右,我就开始习惯只要做饭泡茶就准备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