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进门后的左寺正随即开口说道:“为了你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大理寺,这里有几道题目你们可以试着回答一下。”
果然是又要考试啊!几道题目,王茂平看着这题目写了满满三页纸,这是几道题吗,这是五十道题啊,请不要说的这么轻描淡写好吗。
仔细看题目,果然考的都是判语,之前无论是乡试还是会试都有考过判语,主要是考察的是士子们对于国家律法的了解,不过那时考的可都是最为基础的问题,这次的题目嘛,肯定不会像之前那么轻松。
这第一题和第二题都是关于盗窃罪的。不过第一题还算简单,盗印信,这个主要就是分为两种情况了。
如果盗的是各衙门的印信或者夜巡者的铜牌,被抓住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有一个字——斩;如果偷的是边防的印记的话那就是杖一百,然后刺字。
王茂平很顺利的就答了出来开始看向第二题。“监守自盗仓库钱粮”这道题也不算难,但是可是容易漏答,很麻烦。因为根据所偷盗的价值不同,刑罚也是不同的。
王茂平思考了片刻提笔写了起来“一贯以下,杖八十;一贯以上至两贯五百文,杖九十……二十五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四十贯,斩。一口气写了十二条后,终于是将这道题目全部回答完毕。
接下来就是“略人略卖人”也就是拐卖人口,发冢也就是盗墓,还有什么打架斗殴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王茂平在不断的奋笔疾书着,当然剩余的几个进士已经面露难色,暗暗叫苦。
五十道题目,一上午自然是不可能答完的,不过司务还是很贴心的命人为他们奉上了午餐,两菜一汤一个馒头,味道也十分的不错,王茂平这也算是吃上工作餐了。
吃完饭后,王茂平便继续投入到了自己的答题大业中,其他人亦是如此,但大家都已经是进士,谁也不会因为这个而选择作弊,因此房间里只有他们几个观政的进士,并没有人监考。
后面的二十道题目,明显是一道比一道更难,每道题目王茂平都需要经过一番的思考。
“殴本管长官”“佐职统属殴长官”“上司官与统属官互殴”“殴授业师”“妻妾殴夫”王茂平直呼好家伙,一边答题,一边已经脑补了一出大戏。
最后十道题时,所涉及的内容已经涉及到了诉讼,以及办案官员相关情况的判罚。大理寺对于刑部的所办案件有复核之权,所以最后几道题目都与此相关。
就比如这道题目“越诉”,所有的诉讼必须要自下而上陈告,如果越级进行诉讼的话,不管你说的情况的真伪,一律要笞五十,也就是说要先抽你五十下。
而且还分很多种情形比如说拦车驾,击登闻鼓、擅入午门叫诉等等皆会受到惩处,所以说告御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终于是最后一道题了,王茂平晃了晃有些发酸的手腕,总算是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官司出入人罪”意思就是判决错误,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
王茂平仔细的思考了一下,这也分很多种情况,全出全入当以全罪论,减重作轻,增重作轻,量刑以实际情况而定。
上面这种是属于办案官员因受贿或者其他原因的主观故意进行错判,还有一种就是并没有受贿等主观故意,就是在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失误,这种情况罪责可以减轻一些……
单是这一道题,就写了一页纸,不过好在终于是搞定完成了。王茂平放下笔,向四周望了望,其他几个人都还没有答完,神情颇为痛苦,像极了前世期末考试的自己。
哎,幸好在得知被分到大理寺时,自己把大孟律例通篇背了下来,这可是一个伪学霸的自觉。
其他人自然也发现了王茂平已经停笔,心中更是急切,可这个题目不会就是不会,是绝对不可以胡编乱造的,也不知道这个王茂平的能答对几道。
申时正,已经到了散值的时间,司务走了进来,将几个人的卷子收走。王茂平几人今天也算是下班了,来的时候是意气风发,回家的时候全都蔫了下来,其他人是因为答得不好,王茂平自觉答得挺好,但也有些乏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