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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切,你那熊猫眼是被光旺打的。而且你也没有烧香,刚才,你带晓风去干什么来着,我门口,我看到你们在擦嘴上的油迹,一定到医院门口的那个烤鸡店偷腥去了,说是不是,老实交待。”珠儿立即反驳。

“哈,哈哈,”方龙干笑着打哈哈,看我脸色不对,大声说,“是我的巫卜神卦准,算出有惊无险,大家才平安归来。”

这家伙真是大言不惭,不过还有几分准,总算大家平安归来,林彩霞还多了位老公,而我们这里也多了位盟友,这对我们了解吸血鬼、进入天魔堡,和晓月解救她父亲大有益处。

但我这时却不便说。

吸血鬼林光旺略显不安地站在我的病床前,倒是他身边的林彩霞不在意,只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夫君,一脸幸福的样子,令人无法想像她常常唱《放箭歌》时那幅忧伤凄苦的表情。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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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血族

其实,当它与彩霞相聚,冒着得罪长老、背叛吸血鬼某族的危险,救走阿莹时,我在心底里就已经不怪他了。

林彩霞自豪地在我耳边说:“一百多年来,林光旺一直没有滥死无辜。特别近七十年来,他已不再吸食活人血,而去医院偷食冷冻血。在魔党之一的勒森魃族里,是最洁身自爱的了。当时它捉去阿莹,只是想保命,没想让它们的长老狼啸逮了个正着,要用阿莹来为这届的千年之战祭旗。”

其实,小辉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吸血鬼,像一群娱乐版的新闻记者,围着它问个不休,而好心情的吸血鬼也煞有介事地一问一答。

“请问你为什么吸血,吸血的感觉怎么样?”

“嗯,很难说,打个比方吧,这是一种生理的需要,感觉就像在喝水吃饭,三餐不吃饿得慌。不过,吸活人血是犯法的,我主要吸的是血袋里的血。”

“吸血鬼里也有帮派吗?那位长老是什么人,这么厉害。”晓风说。

“不问这个问题好吗?”吸血鬼林光旺打了个冷战,“关于我们血族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则会死伤一大片,因为这是天地间最大的机密,有能力自保的人才可以知道。”

晓风吐了吐舌头,还想再问时被我打断了。

“阿风,不要难人所难。”

阿风这才做罢,经过此役,阿风对我更加尊重了。

方龙说:“请二位鬼哥鬼姐谈谈你们的罗曼史好吗?”

“那年,我是一名天真可爱的小女生——”

“我呸呸呸!”被鬼仙林彩霞不知捉弄过多少次的珠儿和小辉连吐口水。

“光旺是一位纯朴、善良的少年——”

“切——,”那林光旺打得脱臼的无良少年,手臂至今还在荡秋千的晓风立即嘘声叫道。

※ ※ ※

病房就在一片热闹中渡过了。后来,我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问起林光旺成为吸血鬼的事。

原来,林彩霞与光旺出生在甘天村,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后,他们自然而然地相爱,接着订婚,成婚,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生性活泼大方的她,在村子里是一位开心果,会唱优美动听的山歌,会织出最漂亮精致的布匹,会绣最美丽的图案,她爱他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但是,从饱读诗书的他,因为遵从不得参加清朝科举考试的林家祖训,无法走上仕途作官,只好早早就跟着族人到外地经营笋干生意,在这里,笋干的名气是全国知名的,他们因此还成立了一个笋业行会,左右全国笋干行情,调抑笋价。

在外经商,使他攒了许多钱,并在上海买了大房子,准备从家乡接来她,建立自己的新家。

然而,在天津的义和团运动中,他因为救了一个与林家有生意来往的洋人,结果那洋人反咬了他一口——不是生意上的“咬”,而是露出犬牙真的在脖子上咬下去。

“我们的行话叫‘初拥’,”林光旺接着彩霞的话说,“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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