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便这样地下了起来。。。
方友伦抬腕看了看表----13:30。心想,这样的日子。。。相信就算再去很久都不容易让人忘记。
第十二章
12
文体小诗:
为何,鬼的出现,都没有动静
总是在,你顾及不到的视角范围内,潜行
其实,如果将感觉调频,归零
那,便能敏感地知道,背后的,心惊
正文:十二章
(6月26日)
小OK家。13:26PM
菲云、艾杰和阿妹三个女生把小OK的家收拾干净后,就倚在一旁休息着。因为昨天的事令她们都筋疲力尽,实在是太累了,而且下午还要去医院替护,所以就赶紧抓紧时间休息。
可是菲云却显得很有精神头儿,坐在她们的附近,双腿并合着,在那儿写着她的日记。
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不论到哪儿她都不会落下她的小挎包,始终背着。包里也没什么贵重的东西,也不过就是一个手机,几件女孩儿的用品,还有一本她上个月才新换过的日记本,一支她用了三年都不舍得丢掉的钢笔。
她喜欢用自己的文字和自己发明的文法来记录每一天的点滴-----像昨天发生的那件特别的事,她当然不会落下啦;所以在别人都是逮着机会尽量休息的时候,她则是逮着机会赶紧握起笔来写上;生怕灵感流失,难以在昨天那紧张刺激的事件中抒发自己的态度和心情。
但是,她现在握着的笔,却不是她自己的钢笔,而是一支水性笔。
正是那支插穿虫仔后颈的水性笔。
菲云原先的笔没了墨水,方友伦为她买的那支-----由于昨天的事情她心有余悸,也不敢再去碰一下了;于是,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她叫尚公子帮她扔掉。
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她偶然间发现了那支掉在沙发角落里的水性笔。那是昨天方友伦从虫仔的嘴里拔掉后胡乱地丢在了一边,之后又乱乱糟糟、忙忙活活地将虫仔送进了医院,也就没有人再记得这件事儿了。再者,虫仔被水性笔插穿后颈的时候,她们三个小女生都躲在远处,并没有看见。所以,菲云也就像用普通的笔一样用它。
菲云握着笔,在一旁乱划了两笔。见下水很顺,只不过是红色的油儿。
菲云一愕,拿眼看了看笔珠儿-----她本以为这支笔是蓝色的油儿呢。不过没关系,也不算个事儿;只要能写字就成。
她在日记的开头这样写道:‘大家也许不相信,我昨天的经历很难以用惊心动魄四字来形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就是事件的发生地,心情超紧张的----而且,笔中所吐出来的油墨也都是红得让人心惊。彷佛我在写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在消逝着我的血液一样。。。’
红色如血般的文字,在菲云落笔自书中,诡异地干涸着墨迹。。。
“。。。。在我求了笔仙一件事情,当然是我最想解决的心事喽。呵呵,不知道能不能实现,如果真能实现的话,我愿意为。。。。”菲云的笔刚写到这里,她的手机不期地响了起来。她显然没什么心理准备-----又或是因为在写昨天的事情而没有从吓人的景象跳脱出来;听到手机响时,她浑身一怔。
菲云看了看号码,是家里。接起来喂了一声。
是她爸爸打来的。
菲云和她爸爸说了一会儿话。先是一脸的平素,然后渐渐地,在她的脸上就展开了笑意。
不知道那头儿她爸爸究竟告诉了她什么好消息,能让她看上去如此的欣喜。
菲云撂下电话后,显然心情大好,喜形于色。突然感觉整片天都是晴朗的-----虽然现在窗外的天是阴天。
她想把刚刚得到的喜悦分享给大家,但环视回来;见阿妹和艾杰俩人七躺八斜地睡着,便也没有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