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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天灾人祸里,总是人祸最难防范,所以为皇帝考虑,是在宫里猫着哪儿也不去最好。可锦衣夜行,实在让人心痒难熬得可怜,私下忖度,炫耀还是熊掌,安全就像小杂鱼,不可以兼得,留心对付就是了。譬如可以修甬道,就是在驰道边上筑墙,外人看不着;还可以戒严清道,令人寻常不得近前。但这些选择,忽略掉不菲的经济成本之外,还有明显的政治缺失,让皇上心里感到窝憋,没人瞻仰自己的富贵,终于还是无趣。所以在车驾出行的时候,时不时的要放风一番,给百姓们瞅瞅,术语叫纵观,就是随便看的意思。在皇上,是有了做SHOW宣泄的机会;在百姓,是堂皇地满足了窥阴的欲望:君臣同乐,是实实在在的双赢呢。

纵观的场面,不似砍头杀人,所以万头攒动时刻,大家肯定不是麻木而只能是兴奋。当然,从哲学角度观察,兴奋也可以理解为是另一种麻木。然世事难料,麻木或许是几乎整体观众的局面,但也最不能一概而论。起码,在秦始皇帝个人展示的观摩中,其中有两位看客,是不那么兴奋或曰麻木的。一位是后来做了汉高祖的刘邦,一位是被刘邦夺去天下的霸王项羽。两人都各自即席说了一句触发的话。刘邦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则说,彼可取而代也。

这是两句十分著名的话。因为是遣词平易的大白话,不烦翻译也不会有什么误解。《史记》一向被称为无韵之《离骚》,文采之盛,后世不及。所以,这两句话,肯定是太史公用力描写的地方。

人之常情,看见富贵荣华,难免克制不住要向往羡慕,所以,大丈夫当如此是越位的正常思维。所谓越位,在于羡慕的是百姓不可企及的皇帝;所谓正常,则是不思遮掩的歆羡。而彼可取而代也,当是另一种向往,也就是那富贵不但是令人羡慕的,而且是自己也可以办得到的。

有人从这句话就看出项羽的凶悍和暴戾,这或许不错,因为尽管刘邦把自己也认同为是和秦始皇帝比肩的大丈夫,明是夸人,实则喻己,明摆着是大言,按照犯上就是作乱的逻辑,他也是造反苗头了。但当如此三字,毕竟没有刺鼻的血腥味道。这其中的差别,肯定有性格里的因素。

看客者说(2)

按照《史记》里的描述,刘邦喜欢施舍,意豁如也,也就是阔达不拘小节,所以有时被文人诟病为流氓习性。项羽则是急躁脾气,学书不成,学剑又不成,理由是书足以记姓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写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算过关,颇像富裕中农家不让孩子上高中的道理。

当然,项羽还要学万人敌,并且学习兵法马上就大喜,但也随即略知其意便又不肯竟学了。据说这项王擅长的是治兵置阵,总让刘邦不舒服的黥布,就是因为行兵布阵和项羽类似而令刘长官看见就闹心。可见项羽的不竟学,原不是粗浅,只是未得真正的精髓,否则他也做不得宰分天下的西楚霸王。这种急躁的性格,也让他在羡慕别人的同时,想的是比羡慕更前一步的事情——取而代之,其间的杀伐戾气,油然而生。

不过,除了性格而外,也还有其他的什么。譬如出身。以出身定是非也许偏颇,但出身的确是影响人格的重要元素。项羽的祖上,是楚国的大将项燕,世代为楚臣,后来被秦将王翦杀掉。名字前边的那个项,就是他家族的封地。而项羽原本是封在河南的贵族后裔。贵族中自然不乏纨绔儿,但贵族氛围的熏陶,也带动子弟们的自视起点,一般不会满足于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康殷实,所以项羽的取而代也,也是阶级思维的结果。说起来,秦早年不过是偏处一隅的诸侯,在卿大夫出身的项家看来,大略和自己主公一样的人而已,没有天上地下那么大的距离感,而大夫僭越做了诸侯的,也并非凤毛麟角,所以取而代也,并不是太过烦难的事情。而且,项燕终被秦将所杀,楚国终被秦国所灭,国恨家仇,算在一起,当然是埋在心底的种子,一不小心,就得发芽,所以冲口而出一句取而代也,实属正常。

刘邦则是沛县的细民子弟,连老爹老娘的名字,都是些没有区别特征的太公刘媪——相当于老大爷刘老太,自己的表字叫季,说白了就是三小子的意思。他足以夸耀的,大多集中在现世的异秉而非源远流长的出身。

尽管项羽总是被后世称为真正的英雄,而刘三小以无赖慢而侮人,多多少少要遭到文人史家的口水贬损,但太史公对两人的个体描写,的确大有出入。项羽除了学什么不成外,只有长八尺馀力能扛鼎,再有就是和舜一样的重瞳子了。三小这里,却是一派热闹,刘老太太睡在水边露宿,梦里和神灵做爱,雷电交加,蛟龙播种,于是怀孕生下了他,这种野合神交的说辞,拿到今天简直是孽种的布告,可在那时,却是造神的证据。此外,他还是隆准龙颜美须髯,左大腿上分布了七十二颗黑痣。高鼻子大波儿头长胡子还好接受,一根大腿上密密麻麻长满那么多黑痣,哪怕是精彩的围棋对局阵法,也黑压压的看着心生恐怖,想起来仍旧不免厌厌的不大舒服,比森森郁郁的胸毛更让人有异类的感受。

这些个超凡脱俗的异样秉赋,再加上斩白蛇顶云气之类,据说是统治阶级自己的编造,而太史公生当汉世,不得不姑妄言之。也许如此吧。不过,更也许的,可能是司马大哥的一种天人合一的私下愿望。按照他的论点,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必须用救助之术接续前朝之敝,周秦之际,礼崩乐坏,秦却反而大施酷刑,所以短祚。三小刘邦约法三章,与民休息,承敝易变,使人不倦,正得天道。而假使项羽得志,以他的性情,嗜杀如嗜食,动辄坑杀屠城,终究还是以暴易暴。项羽以为,霸王之业,可以用力征经营天下,五年亡国,还不自觉寤,说是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是到死都不懂政治权谋的愚蠢。这样的人物,是做不得承敝易变使人不倦的正道的,取秦或者可,代则未必可了。

还有一个细微之处,就是两人说出豪言壮语的处境。刘三儿是出民工来到京城咸阳,正赶上纵观的场合,于是喟然太息。那时他该是做亭长,十里设亭,是个类似村长的位置,属于国家最基层的吏员,大小也是不可以忽视的干部。刘干部出民工,自然是带队性质,未必一线吃苦,所以可以从容太息,虽然有犯上作乱的嫌疑,但正面元素居多,不怕身边人告发,再说他的异秉加爱人的性格,民工们纵使听见,一则懵懂未必能够体味——举报是需要分析力的,再则也未必就肯去告。

看客者说(3)

项羽是贵族出身的白丁,躲避仇家来到吴中,适逢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他混在人堆里看热闹,触景生情,做此告白,马上遭到叔父的掩口喝止,那是不折不扣的灭门妄言,所以即便是比纵观距离皇上更远,即便是在警戒扫描不到的盲区,也必须有旁人遮护才得幸免。

咳,其实历史全是人写出来的,马迁大哥是开山立范的人,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也许都是后人再无可逾越的,不过大约不存在没有丢失的再现,某些细枝末节,就是太史公他老人家,也是文采敷演,难免向壁的。不说那是无韵的《离骚》吗,《离骚》是什么,是完全属于创造范畴的文学哟,所以用声口塑造人物的痕迹,恐怕多有;所以,看客们的言语,甚至就是司马太史修辞立诚的技巧也未必呢。谁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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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锦还乡引发血案之解析

富贵还乡,基本是人皆有之的情结,所以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这是《史记》的记载。到了《汉书》的版本里,不但项羽的本纪被降格为传,并且是和草头王陈胜挨挤合并在一起,而在那句著名的口号里,衣绣夜行也变文做了衣锦夜行——从此后者便成了相对流行的固定格式——末尾的谁知之者云云还被删掉。

记得少年时,听人说起衣锦夜行的话头,就有些不懂。因为短缺经济理念哺育下的我们,一向以为衣服哪怕是锦绣的衣服,只是用来遮蔽身体的,至于遮蔽身体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对身体的保护,另外一个该是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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